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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阴符经注解 (邹䜣)

共36卷 · 2517字 · 维基文库

此经提要

黄帝阴符经注解 (邹䜣)道经,收录于祖师观道藏经文库,现存36卷、约2517字。 经首云:「黄帝阴符经注解……」全文依原本次第录入,按卷分段,繁转简后排版,供检索比对与文献研究引用。

卷 1

黄帝阴符经注解

卷 2

崆峒道士邹䜣注上篇

卷 3

道分而为天地,天地分而为万物,万物之中,人为最灵,本与天地同体。然人所受于天地,有纯杂不同,故必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则道在我矣。言天而不言地者,地在其中也。

卷 4

五贼,五行也。天下之善,由此五者而生,而恶亦由此五者而有,故即其返而言之曰五贼。五贼虽天地之所有,然造天地者亦此五者也。降而在人,则此心是也。能识其所以然,则可以施行于天地,而造化在我矣。故曰:见之者昌。

卷 5

朱子曰:《阴符》说那五个物事在这里相生相克曰:五贼在心,施行于天。用不好心去看他便都是贼了。五贼乃言五性之德,施行于天,言五行之气。

卷 6

天地之所以为性者,寂然至无,不可得而见也。人心之所禀,即天之性,故曰:天性,人也。人之心,自然而然,不知其所以然者,机也,天之所以动,地之所以静者也。此机在人,何所不至?为尧舜,为桀纣,同是机也。惟立天之道,以定之则智,故去而理得矣。

卷 7

杀机者,机之过者也。天地之气一过,则变异见而龙蛇起陆矣。人之心一过,则意想生而天反地覆矣。天人合发者,道之所在,天意人情所同。然天序有典,天秩有礼,人之大伦是也。四方之学以此为世网而绝之,然而不能摇者,以万变之基一定而不可易也。

卷 8

按唐褚遂良得太极真人所注本于长孙赵国公家,以其书为非一人之言,如首二句注云:圣母岐伯言。次四句注云:天真皇人言。以下皆然。间与诸本不同者,如云: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诸本逸移星易宿,地发杀机八字,当以褚氏本为正。

卷 9

须溪刘氏云:天人合发,草昧之运也,合则定。

卷 10

圣人之性与天地参,而众人不能者,以巧拙之不同也。惟知所以伏藏,则拙者可使巧矣。人知所以伏藏者,以有九案之邪也。窍虽九而要者三:耳、目、口是也。知所以动静,则三返而九窍可以无邪矣。目必视,耳必听,口必言,是不可必静,惟动而未尝离静,静非不动者,可以言动静也。

卷 11

火生于木,有时而焚木;奸生于国,有时而必溃。五贼之机,亦由是也。知之修炼,非圣人孰能之?修炼之法,动静伏藏之说也。

中篇

卷 12

生杀者,道之降而在炁,自然而不可逃者也。

卷 13

天地生万物而亦杀万物者也,万物生人而亦杀人者也,人生万物而亦杀万物者也。以其生而为杀者也。故返而言之谓之盗,犹曰五贼云尔。然生杀各得其当,则三盗宜,三盗宜则天地位、万物育矣。

卷 14

天地万物主于人,人能食天地之时,则百骸理矣;动天地之机,则万化安矣,此为盗之道也。时者,春秋早晚也。机者,生杀长养。

卷 15

须汉刘氏曰:食其时,犹列子所谓盗天地之和。

卷 16

神者,灵怪不测也。不神者,天地、日月、山川、动植之类也。人知灵怪之为神,天地、日月、山川、动植、耳目所接,不知其神也。

卷 17

日月者,人不知其神也。日之数大,运三百六十日;月之数小,运三百六十辰。天地变化,不外乎三百六十。圣功之所以生,知此而已;神功之所以出,由此而已。

卷 18

盗机者,即五贼流行天地之间,上文所谓日月之数也。见之知之,则三盗宜,三才安矣。然黄帝、尧舜之所以得名得寿,苏张申韩之所以杀身赤族,均是道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至哉言乎。

下篇

卷 19

瞽听聋视,用志不分也,一可以当十。三返者,即耳、目、口也。返者,复其初也。昼夜者,阴阳之运。三者既返,则超乎阴阳之运,而通昼夜、一死生矣。一可以当万,《易》所谓神武而不杀也。

卷 20

朱子曰:瞽者善听,聋者善视,则其专一可知。绝利一源者,绝利而止守一源。绝利者,绝其二三。一源者,一其本源。三返昼夜者,更加详审,岂惟用兵,凡事莫不皆然。倍如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之倍。又曰:三返昼夜之说,如修炼家子午行持,今日如此,明日如此,做得愈熟俞有效验。

卷 21

须汉刘氏曰:三返只是三省。

卷 22

心因物而见,是生于物也;逐物而丧是死于物也。人之接之物者,其窍有九而要有三,而目又要中之要者也。

卷 23

老子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孔子答:克己之目,亦以视为之先。西方论六根六识,必先曰眼曰色者,均是意也。

卷 24

无恩之恩。天道也。惟无恩而后能有恩,惟无为而后能有为,此用师万倍,必三返而后能也。

卷 25

按褚氏本此下有制在气三字。

卷 26

至乐者无事,故性余,裕而能先天下之忧;至静者无染,故性廉,洁而能同天下之患。此三返之道、无为之至也。若不拔一毫者之所为也。然天之道至私,而用之至公,是至乐至静乃所以有为也。惟物亦然,物之可取者谓之禽,万物之相制伏,彼岂有为于其间?盖气之自然也。虎豹之于麟,鹰隼之于凤,非以其才之搏与惊也。此三返昼夜,所以能至于一当万也。

卷 27

按褚氏本无禽之制在炁五字。

卷 28

生死恩害,道无不然。此霜雪之残,所以有至恩;雨露之滋,所以有至忍也。极而论之,则有无动静之机,未尝不相与为往来。故正言若返也。

卷 29

人见天有文,地有理,以为圣也,不知其所以圣;我以时之文,物之理,而知天地之所以圣。天文有时,地理有物,哲知也。以天地之常言之,其道固如是;自变者言之,亦如是也。此观天之道,执天之行,至于通乎昼夜,而与造化同体,动静无违也。

卷 30

须溪刘氏曰:时物粗近也。

卷 31

按骊山老母注本与蔡氏本,我以时物文理哲为书之末句,褚氏本与张氏注本其下有二十一句百一十四字,朱子所深取者政在此内。今取褚氏本为正。

卷 32

按张氏注本云:人以虞愚,我以不虞圣;人以期其圣,我以不期其圣。故曰:况水入火,自取灭亡。

卷 33

朱子曰:四句极说得妙。静能生动,便是渐。渐恁地消去又渐,渐恁地长天地之道,便是常。恁地示人。又曰:浸字最下得好。天地间不陡顿,恁地阴阳胜?又曰:天地之道浸这句极好。阴阳之道,无日不相胜。只管逐些子挨出,这个退一分,那个便进一分。又曰:若不是极静,则天地万物不生,浸者,渐也。天地之道,渐渐消长,故刚柔胜此,便是吉凶贞胜之理。《阴符经》此等处特然好。

卷 34

《高氏纬略》曰:蔡端明云:柳书《阴符经》,书之最精者,善藏笔锋。予观此书,非唯柳氏笔法,遒结全不类他书。而此序乃郑澣之作,尤为奇绝,其曰:雷雨在上,典彝旁达,后其粹精,流为聪明四句,精绝不似唐人辞章。至曰:磻磎之遇合,金匮之秘奥,留侯、武侯思索其极,尤足以发《阴符》之用也。

卷 35

按书末数,语引而不发,颇似深秘奇器,万象不知何所指,八卦甲子,神机鬼藏,殆所谓术也。在人默悟,而善用之云。

卷 36

又按:鹤山魏氏曰:李嘉猷博通经子百氏而深于《易》,晚得专气致柔之说,以《阴符》参同,博考精玩,笃信不懈,然则知道者固合是二书,与《易》同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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