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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 第 3 页

太玄部 · 约36 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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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肺风之状,多汗恶风,色姘然白,时咳短气,昼日则差,暮则甚,诊在眉上,其色白。

凡内多风气,则热有余,热则腆理开,故多汗也。风薄于内,故恶风焉。姘,谓薄白色也。肺色白,在变动为咳,主藏气,风内迫之,故色拼然白,时咳短气也。昼则阳气在表,故差。暮则阳气入裹,风内应之,故甚也。眉上,谓两眉问之上,阙庭之部,所以外司肺候,故诊在焉。白,肺色也。

心风之状,多汗恶风,焦绝善怒,吓赤色,病甚则言不可快,诊在口,其色赤。

焦绝,谓唇焦而文理断绝也。何者?热则皮剥故也。风薄于心则神乱,故善怒而吓人也。心脉支别者,从心系上侠咽喉,而主舌言不可快也。口唇色赤,赤者,心色。○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吓字。

肝风之状,多汗恶风,善悲色微苍,嗌干善怒,时僧女子,故病甚则,故诊在焉。诊在目下,其色青。

肝病在\#19心藏无养,心气虚,故善悲。肝合木,木色苍,故色微苍也。肝咏者,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侠胃属肝络胆,上贯鬲,布胁肋,循喉咙之后,入顽颗,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别者,从目系下。故哑干善怒,时憎女子,诊在目下也。青,肝色也。

脾风之状,多汗恶风,身体息堕,四支不欲动,色薄微黄,不嗜食,诊在鼻上,其色黄。

脾脉起于足前廉,上循□骨,又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上鬲侠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心脉出于手故身体怠堕,四支不欲动,而不嗜食。脾气合土,主中央,鼻于面部亦居中,故诊在焉。黄,脾色也。○新校正云:按王注脾风不当引心脉出于手循臂七字,于义无取。脾主四支,脾风则四支不欲动矣。

肾风之状,多汗恶风,面瘾然浮肿,脊痛不能正立,其色怡,隐曲不利,诊在肌上,其色黑。

□然,言肿起也。始,黑色也。肾者阴\#20也。目下亦阴也。故肾藏受风,则面鹿然而浮肿。肾脉者,起于足下,上循踹内,出腘内康,上股内后廉,贯脊。故脊痛不能正立也。隐曲者,谓隐蔽委曲之处也。肾藏精,外应交接,今藏被风薄,精气内微,故隐蔽委曲之事,不通利所为也。《阴阳应象大论》曰:气归精,精食气。今精不足,则气内归精。气不注皮,故肌皮上黑也。黑。肾色也。

胃风之状,颈多汗恶风,食饮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满,失衣则缜胀,食寒则泄,诊形瘦而腹大。

胃之脉,支别者从颐后下康过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鬲属胃络脾;其直行者,从缺盆下乳内康,下侠齐入气街中;其支别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气街中而合。故颈多汗,食饮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满也。然失衣则外寒而中热,故腹膜胀。食寒则寒物薄胃而阳不内消,故泄利。胃合脾而主肉,胃气不足则肉不长,故瘦也。胃中风气蓄聚,故腹大也。○新校正云:按孙思邈云:新食竟取风为胃风。

首风之状,头面多汗恶风,当先风一日则病甚,头痛不可以出内,至其风日则病少愈。

头者诸阳之会,风客之则文\#21腆疏,故头面多汗也。夫人阳气外合于风,故先当风一日则病甚。以先风甚故亦先衰,是以至其风日则病少愈。内,谓室屋之内也。不可以出室屋之内者,以头痛甚而不喜外风故也。○新校正云:按孙思邈云:新沐浴竟取风为首风。

漏风之状,或多汗,常不可单衣,食则汗出,甚则身汗,喘息恶风,衣裳濡,口干善渴,不能劳事。

肺胃风热,故不可单衣。胜理开疏,故食则汗出。甚则风薄于肺,故身汗,喘息恶风,衣裳濡,口干善渴也。形劳则喘息,故不能劳事。○新校正云:按孙思邈云:因醉取风为漏风,其状恶风,多汗少气,口干善渴,近衣则身热如火,临食则汗流如雨,骨节懈惰,不欲自劳。

泄风之状,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干,上渍,其风不能劳事,身体尽痛则寒。

上渍,谓皮上湿如水渍也,以多汗出故尔。汗多则津液涸,故口中干。形劳则汗出甚,故不能劳事。身体尽痛,以其汗多,汗多则亡阳,故寒也。○新校正云:按孙思邈云:新房室竟取风为内风,其状恶风,汗流沾衣裳。疑此泄风乃内风也。按本论前文先云漏风、内风、首风,次言入中为肠风,在外为泄风。今有泄风,而无内风,孙思邈载内风乃此泄风之状,故知\#22此泄字,内之误也。

帝曰:善。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二十五竟\#1疟:原作『壅』,据顾本改。

\#2主:顾本作『王』。\#3血:原脱,据顾本补。\#4三:顾本作『一』。

\#5云:原脱,据顾本补。\#6内:顾本作『肉』。\#7邸:顾本作『郡』。

\#8行:顾本作『衡』。\#9行:顾本作『衡』。\#10视:原作『是』,据顾本改。

\#11阳:顾本作『扬』。\#12二:原作『三』,据顾本改。

\#13内:顾本作『肉』。\#14髁:原作『踝』,据顾本改。

\#15膝:原作『脉』,据顾本改。\#16用:顾本作『同』。

\#17也:原作『之』,据顾本改。\#18餐:顾本作『飧一。下注仿此。

\#19在:顾本作『则』。\#20者阴:此二字原倒,据顾本乙正。

\#21文:顾本作『皮』。\#22知:顾本作『疑』。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二十六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痹论篇黄帝问曰:痹之安生?

安,犹何也。言何以生。岐伯对曰: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

虽合而为痹,发起亦殊矣。其风气胜者为行痹,寒气胜者为痛痹,湿气胜者为着痹也。

风则阳受之,故为痹行。寒则阴受之,故为痹痛。湿则皮肉筋脉受之,故为痹着而不去也。故乃痹从风寒湿之所生也。

帝曰:其有五者何也?言风寒湿气各异,则三痹生有五,何气之胜也?

岐伯曰:以冬遇此者为骨痹,以春遇此者为筋痹,以夏遇此者为脉痹,以至阴遇此者为肌痹,以秋遇此者为皮痹。

冬主骨,春主筋,夏主咏,秋主皮,至阴主肌肉,故各为其痹也。至阴,谓戊己月及土寄三\#1月也。

帝曰:内舍五藏六府,何气使然?言皮肉筋骨脉痹,以五时之外遇,然内居藏府,何以政之?

岐伯曰:五藏皆有合,病久而不去者,内舍于其合也。肝合筋,心合脉,脾合肉,肺合皮,肾合骨,久病不去,则入于是。

故骨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肾。筋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肝。脉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心。肌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脾。皮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肺。所谓痹者,各以其时重感于风寒湿之气也。

时,谓气王之月也。肝王春,心王夏,肺王秋,肾王冬,脾王四季之月。感,谓感应也。

凡痹之客五藏者,肺痹者,烦满喘而呕。以藏气应息,又其脉还循胃。,故使烦满喘而呕。

心痹者,脉不通,烦则心下鼓,暴上气而喘,嗑干,善噫,厥气上则恐。

心合脉,受邪则脉不通利也。邪气内扰,故烦也。手心主心包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鬲。手少阴心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鬲络小肠;其支别者,从心系上侠咽喉;其直者,复从心系却上肺。故烦则心下鼓满,暴上气而喘,哑干也。心主为噫,以下鼓满,故噫之以出气也。暴足逆气上乘于心,则恐畏也,神惧凌弱故尔。

肝痹者,夜外则惊,多饮数小便,上为引如怀。肝主惊骇,气相应,故中夜外则惊也。肝之脉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侠胃属肝络胆,上贯鬲,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顽颗。故多饮水,数小便,上引少腹如\#2怀任之状。

肾痹者,善胀,尸以代踵,脊以代头。肾者胃之关,关不利则胃气不转,故善胀也。尸以代踵,谓足孪\#3急也。脊以代头,谓身蜷屈也。踵,足跟也。肾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出于然骨之下,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以上瑞内,出胭内康,上股内后康,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行者,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气不足而受邪,故不伸展。○新校正云:详然骨一作然谷。

脾痹者,四支懈惰,发咳呕汁,上为大塞。土王四季,外主四支,故四支懈惰,又以其脉起于足,循踹腑上膝股也。然脾脉入腹属脾络胃,上鬲侠咽,故发咳呕汁。脾气养肺,胃复连咽,故上为大塞也。

肠痹者,数饮而出,不得中气,喘争,时发餐\#4泄。大肠之脉入缺盆络肺,下鬲属大肠。小肠之脉,又入缺盆络心,循咽下鬲抵胃属小肠。今小肠有邪,则脉不下鬲,脉不下鬲,则肠不行化而胃气蓄热,故多饮水而不得下出也。肠胃中阳气与邪气奔喘交争,得时\#5通利,以肠气不化,故时或得通则为养泄。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若沃以汤,涩于小便,上为清涕。膀胱为津液之府,胞内居之;少腹处关元之中,内藏胞器,然膀胱之脉,起于目内毗,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6出别下项,循肩脏内,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其支别者,从腰中下贯臀,入胭中,今胞受风寒湿气,则膀胱太阳之脉不得下流于足。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若沃以汤涩于小便也。小便既涩,太阳之脉不得下行,故上烁其脑而为清涕出于鼻窍矣。沃,犹灌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内痛二字作两□。

阴气者,静则神藏,躁则消亡。阴,谓五神藏也。所以说神藏与消亡者,言人安静不涉邪气,则神气宁以内藏,人躁动触冒邪气,则神被害而离散,藏无所守,故日消亡。此言五藏受邪之为痹也。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藏以躁动致伤,府以饮食见损,皆谓过用越性,则受其邪,此言六府受邪之为痹也。

淫气喘息,痹聚在肺;淫气忧思,痹聚在心;淫气遗溺,痹聚在肾;淫气乏竭,痹聚在肝;淫气肌绝,痹聚在脾。

淫气,谓气之妄行者,各随藏之所主而入为痹也。○新校正云:详从上几痹之客五藏者至此,全元起本在《阴阳别论》中,此王氏之所移也。

诸痹不已,亦益内也。从外不去,则益深至于身内。其风气胜者,其人易已也。帝曰:痹,其时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岐伯曰:其入藏者死,其留连筋骨问者疼久,其留皮肤问者易已\#7。

入藏者死,以神去也。筋骨疼久,以其定也。皮肤易已,以浮浅也。由斯深浅,故有是不同。

帝曰:其客于六府者何也?岐伯曰:此亦其食饮居处,为其病本也。

四方虽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食居不异,但动过其分,则六府政伤。《阴阳应象大论》曰:水谷之寒热,感则害六府。○新校正云:按《伤寒论》曰:物性刚柔,养居亦异。

六府亦各有俞,风寒湿气中其俞,而食饮应之,循俞而入,各舍其府也。

六府俞,亦谓背俞也。胆俞在十椎之傍,胃俞在十二椎之傍,三焦俞在十三椎之傍,大肠俞在十六椎之傍,小肠俞在十八椎之傍,膀胱俞在十九椎之傍,随形分长短而取之如是,各去脊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并足太阳脉气之所发也。○新校正云:详六府俞并在本椎下两傍,此注言在椎之傍者,文略也。

帝曰:以针治之奈何?岐伯曰:五藏有俞,六府有合,循脉之分,各有所发,各随其过,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随作治。

则病廖也。肝之俞日太冲,心之俞日太陵,脾之俞日太白,肺之俞日太渊,肾之俞日太溪,皆经脉之所注也。太冲在足大指问本节后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后内问二寸陷者中动脉应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陵在手掌后骨两筋问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白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渊在手掌后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么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溪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胃合入于三里,胆合入于阳陵泉,大肠合入于曲池,小肠合入于小海,三焦合入于委阳,膀胱合入于委中。三里在膝下三寸,随外康两筋问,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陵泉在膝下一寸,腑外康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小海在肘内大骨外,去肘端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曲池在肘外辅,屈肘曲骨之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委阳在足蝈中外廉两筋问,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屈伸而取之。委中在胭中央约文中动脉,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热》注:委中在足膝后屈处。余并同此。○故经言循脉之分,各有所发,各随其过,则病疹也。过,谓脉所经过处。○新校正云:详王氏以委阳为三焦合,按《甲乙经》云:委阳,三焦下辅俞也,足太阳之别络。三焦之合,自在手少阳经天井穴,为少阳咏\#8之所入为合。详此六府之合,俱引本经所入之穴,独三焦不引本经所入之穴者,王氏之误也。王氏但见《甲乙经》云三焦合于\#9委阳,彼说自异。彼又以大肠合于巨虚上康,小肠合于下廉,此以曲池、小海易之,故知当以天井穴为合也。帝曰:荣卫之气亦令人痹乎?岐伯曰: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和调于五藏,洒陈于六府,乃能入于脉也,

《正理论》曰:谷入于胃,脉道乃行;水入于经,其血乃成。又《灵枢经》曰:荣气之道,内谷为实。○新校正云:按别本实作宝。○谷入于胃,气传与肺,精专者上行经隧。由此故水谷精气合荣气运行,而入于脉也。

故循脉上下,贯五藏,络六府也。荣行脉内,故无所不至。卫者,水谷之悍气也,其气栗疾滑利,不能入于脉也,悍气,谓浮盛之气也。以其浮盛之气,故栗疾滑利,不能入于脉中也。

故循皮肤之中,分肉之问,黑于肓膜,散于胸腹。皮肤之中分肉之问,谓脉外也。肓膜,谓五藏之问鬲中膜也。以其浮盛,故能布散于胸腹之中,空虚之处,需其肓膜,令气宣通也。肓,音荒。

逆其气则病,从其气则愈,不与风寒湿气合,故不为痹。帝曰:善。痹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热,或燥,或湿,其故何也?岐伯曰:痛者,寒气多也,有寒故痛也。

风寒湿气客于肉分之问,迫切而为沬,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肉裂则痛,故有寒则痛也。

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荣卫之行涩,经络时疏,故不通,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通作不痛。详《甲乙经》此条论不痛与不仁两事,后言不痛,是载\#10明不痛之为重也。

皮肤不营,故为不仁。不仁者,皮顽不知有无也。其寒者,阳气少,阴气多,与病相益,故寒也。

病本生于风寒湿气,故阴气益之也。其热者,阳气多,阴气少,病气胜,阳遭阴,故为痹热。

遭,遇也。言遇于阴气,阴气不胜故为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遭作乘。

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湿甚也,阳气少,阴气盛,两气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中表相应,则相感也。帝曰:夫痹之为病,不痛何也?岐伯曰:痹在于骨则重,在于脉则血凝而不流,在于筋则屈不伸,在于肉则不仁,在\#11皮则寒。故具此五者,则不痛也。凡痹之类,逢寒则虫,逢热则纵。帝曰:善。

虫,谓皮中如虫行。纵,谓纵缓不相就。○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虫作急。

痿论篇黄帝问曰:五藏使人痿何也?痿,谓痿弱无力以运动。岐伯对曰:肺主身之皮毛,心主身之血脉,肝主身之筋膜,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膜者,人皮下肉上筋膜也。

脾主身之肌肉,肾主身之骨髓。所主不同,痿生亦各归其所主。故肺热叶焦,则皮毛虚弱急薄,着则生痿璧也。

璧,谓挛蹙,足不得伸以行也。肺热则肾受热气故尔。壁,必亦切。

心气热,则下脉厥而上,上则下脉虚,虚则生脉痿,枢折挈,经纵而不任地也。

心热盛则火独光,火独光则内炎上,肾之脉常下行,今火盛而上炎用事,故肾脉亦随火炎烁而逆上行也。阴气厥逆,火复内墦,阴上隔阳,下不守位,心气通脉,故生脉痿。肾气主足,故膝腕枢纽如折去而不相提挈,经筋纵缓而不能任用于地也。

肝气热,则胆泄口苦筋膜干,筋膜干则筋急而挛,发为筋痿。胆约肝叶而汁味至苦,故肝热则胆液渗泄,胆病则口苦,今胆液渗泄,故口苦也。肝主筋膜,故热则筋,膜干而挛急,发为筋痿也。《八十一难经》曰:胆在肝短叶问下。

脾气热,则胃干而渴,肌肉不仁,发为肉痿。脾与胃以膜相连,脾气热则胃液渗泄,故干而渴也。脾主肌肉,今热薄于内,故肌肉不仁,而发为肉痿。

肾气热,则腰脊不举,骨枯而髓臧,发为骨痿。腰为肾府,又肾脉上股内贯脊属肾,故肾气热则腰脊不举也。肾主骨髓,故热,热则骨枯而髓喊,发则为骨痿也。

帝曰:何以得之?岐伯曰:肺者,藏之长也,为心之盖也,位高而布叶于胸中,是故为藏之长,心之盖。

有所失亡,所求不得,则发肺呜,呜则肺热叶焦。志若\#12不畅,气郁故也,肺藏气,气郁不利,故喘息有声而肺热叶焦也。

故曰:五藏因肺热叶焦,发为痿璧。此之谓也。肺者所以行荣卫治阴阳,故引日五藏因肺热而发为痿蹙也。

悲哀太甚,则胞络绝,胞络绝则阳气内动,发则心下崩数没血也。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而上焦不通,荣卫不散,热气在中,故胞络绝而阳气内鼓动,发则心下崩数波血也。心下崩,谓心包内崩而下血也。没,谓溺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胞络者,心上胞络之脉也。详经注中胞字,俱当作胞\#13。全本胞又作肌也。

故《本病》曰:大经空虚,发为肌痹,传为脉痿,《本病》,古经论篇名也。大经,谓大经脉也。以心崩波血,故大经空虚,脉空则热内薄,卫气盛,荣气微,故发为肌痹也。先见肌痹,后渐脉痿,故日传\#14为脉痿也。

思想无穷,所愿不得,意淫于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纵,发为筋痿,及为白淫。

思想所愿,为析欲也,施写劳损,故为筋痿及白淫也。白淫,谓白物淫衍,如精之状,男子溺便而下,女子阴器中绵绵而下也。

故《下经》曰:筋痿者,生于肝,使内也。《下经》,上古之经名也。使内,谓劳役阴力,费竭精气也。

有渐于湿,以水为事,若有所留,居处相湿,肌肉濡渍,痹而不仁,发为肉痿。

业惟近湿,居处泽下,皆水为事也。平者久而犹贻感之者尤甚矣。肉属于脾,脾气恶湿,湿着肌肉则卫气不荣,故为肉痿也。

故《下经》曰:肉痿者,得之湿地也。《阴阳应象大论》曰: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此之谓害肉也。

有所远行劳倦,逢大热而渴,渴则阳气内伐,内伐则热舍于肾,肾者水藏也,今水不胜火,则骨枯而髓虚,故足不任身,发为骨痿。

阳气内伐,谓伐腹中之阴气也。水不胜火,以热合于肾中也。故《下经》曰:骨痿者,生于大热也。

肾性恶燥,热反居中,热薄骨干,故骨痿无力也。帝曰:何以别之?岐伯曰:肺热者色白而毛败,心热者色赤而络脉溢,肝热者色苍而爪枯,脾热者色黄而肉蠕动,肾热者色黑而齿槁。

各求藏色及所主养而命之,则其应也。帝曰:如夫子言可矣,论言治痿者独取阳明何也?岐伯曰:阳明者,五藏六府之海,阳明,胃脉也。胃为水谷之海。

主润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机关也。宗前,谓阴髦中横骨上下之竖筋也。上络胸腹,下贯髋尸,又经于背腹上头项,故云宗筋主束骨而利机关也。然腰者,身之大关节\#15,所以司届伸,故日机关。髋,音宽。尸,枯熬切。

冲脉者,经脉之海也,《灵枢经》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主渗灌溪谷,与阳明合于宗筋,寻此则横骨上下齐两傍竖筋,正宗筋也。冲脉循腹侠齐傍各同身寸之五分而上,阳明脉亦侠齐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而上,宗筋脉于中,故云与阳明合于宗筋也。以为十二经海,故主渗灌溪谷也。肉之大会为谷,小会为溪。○新校正云:详宗筋脉于中,一作宗筋总\#16于中。

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街,而阳明为之长,皆属于带脉,而络于督脉。

宗筋聚会,会于横骨之中,从上而下,故云阴阳总宗筋之会。总宗筋侠齐下合于横骨,阳明辅其外,冲脉居其中,故云会于气街而阳明为之长也。气街,则阴髦两傍脉动处也。带脉者,起于季胁,回身一周,而络于督脉也。督脉者,起于关元,上下循腹。故云皆属于带脉而络于督脉也。督脉、任脉、冲脉三脉者,同起而异行,故经文或参差而引之。

故阳明虚则宗筋纵,带脉不引,故足痿不用也。阳明之脉,从缺盆下乳内康,下侠齐至气街中;其支别者,起胃下。循腹裹下至气街中而合,以下脾,抵伏菟,下入膝体中,下循腑外廉,下足附,入中指内问;其支别者,下膝三寸而别,以下入中指外问。故阳明虚则宗筋纵缓,带脉不引,而足痿弱不可用也。引,谓牵引。髋,音牝。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各补其荣而通其俞,调其虚实,和其逆顺,筋脉骨肉,各以其时受月,则病已矣。帝曰:善。

时受月,谓受气时月也。如肝王甲乙,心王丙丁,脾王戊己,肺王庚辛,肾王壬癸,皆王气法也。时受月则正谓五常受气月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二十六竟\#1三:顾本作『王』。\#2如:原作『痛』,据顾本改。

\#3孪:原作『恋』,据顾本改。\#4餐:顾本作『飧』。下注仿此。

\#5时:原作『肘』,据顾本改。下一时』字仿此。\#6还:原脱,据顾本补。

\#7已:原作『也』,据顾本改。\#8脉:原作『肝』,据顾本改。

\#9于:原作『肝』,据顾本改。\#10载:顾本作『再』。\#11在:顾本『在』下有『于』字。

\#12若:顾本作『苦』。\#13胞:顾本作『包』。\#14传:原作『薄』,据顾本改。

\#15节:原作『即』,据顾本改。\#16总:顾本作『纵』。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二十七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厥论篇黄帝问曰:厥之寒热者何也?

厥,谓气逆上也。世谬传为脚气,广饰方论焉。岐伯对曰:阳气衰于下,则为寒厥;阴气衰于下,则为热厥。

阳,谓足之三阳脉。阴,谓足之三阴脉。下,谓足也。帝曰:热厥之为热也,必起于足下者何也?

阳主外而厥在内,故问之。岐伯曰:阳气起于足五指之表,阴脉者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故阳气胜则足下热也。

大约而言之,足太阳脉出于足小指之端外侧,足少阳脉出于足小指次指之端,足阳明脉出于足中指及大指之端,并循足阳而上,肝脾肾脉集于足下,聚于足心,阴弱故足下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阳气起于足作走于足。起当作走。

帝曰:寒厥之为寒也,必从五指而上于膝者何也?阴主内而厥在外,故问之。

岐伯曰:阴气起于五指之裹,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故阴气胜则从五指至膝上寒,其寒也,不从外,皆从内也。

亦大约而言之也。足太阴脉起于足大指之端内侧,足厥阴脉起于足大指之端三毛中,足少阴脉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并循足阴而上循股阴入腹,故云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之上也。

帝曰:寒厥何失而然也?岐伯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也。

宗筋侠齐,下合于阴器,故云前阴者宗筋之所聚也。太阴者,脾脉。阳明者,胃脉。脾胃之脉,皆辅近宗筋,故云太阴阳明之所合。○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前阴者,宗筋之所聚。作厥阴者,众筋之所聚。全元起云:前阴者,厥阴也。与王注义异,亦自一说。

春夏则阳气多而阴气少,秋冬则阴气盛而阳气衰。此乃天之常道。此人者质壮,以秋冬夺于所用,下气上争不能复,精气溢下,邪气因从之而上也,质,谓形质也。夺于所用,谓多欲而夺其精气也。

气因于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气因于中作所中。阳气衰,不能渗营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手足为之寒也。帝曰:热厥何如而然也?

源其所由尔。岐伯曰:酒入于胃,则络脉满而经脉虚,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阴气虚则阳气入,阳气入则胃不和,胃不和则精气竭,精气竭则不营其四支也。

前阴,为太阴、阳明之所合,故谓。不和则精气竭也。内精不足,故四支无气以营之。

此人必数醉,若饱以入房,气聚于脾中不得散,酒气与谷气相薄,热盛于中,故热遍于身,内热而溺赤也。夫酒气盛而栗悍,肾气日衰,阳气独胜,故手足为之热也。

醉饱入房,内亡精气,中虚热入,由是肾衰,阳盛阴虚,故热生于手足也。

帝曰:厥或令人腹满,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远至一日乃知人者何也?

暴,犹卒也。言卒然冒问不醒觉也。不知人,谓问甚不知识人也。或谓尸厥。

岐伯曰:阴气盛于上则下虚,下虚则腹胀满;阳气盛于上则下气重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不知人也。

阴,谓足太阴气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阳气盛于上五字作腹满二字,当从《甲乙经》之说。何以言之?别按《甲乙经》云: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焉有阴气盛于上,而又言阳气盛于上?又按张仲景云: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鬲,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七,此为尸厥。仲景言阳气退下,则是阳气不得盛于上,故知当从《甲乙经》也。又王注阴谓足太阴,亦为未尽。按《缪刺论》云: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络皆会于耳中,上络左角,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其状若尸,或日尸厥。焉得专解阴为太阴也?

帝日:善。愿闻六经脉之厥状病能也。为前问解,故请备闻诸经厥也。

岐伯日:巨阳之厥,则肿首头重,足不能行,发为仆。巨阳,太阳也。足,太阳豚,起于目内毗,上额交巅上;其支别者,从巅至耳上角;其直行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其支别者,从腰中下贯臀,入胭中;其支别者,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肿,过□枢,循□外饰后康下合胭中,以下贯踹内,出外踝之后,循京骨至小指之端外侧。由是厥逆外形斯证也。肿,或作踵,非。

阳明之厥,则癫疾欲走呼,腹满不得外,面赤而热,妄见而妄言。足阳明脉,起于鼻,交类中,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循颊\#2车上耳前,过客主人,循发际至额颅;其支别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鬲属胃络脾;其直行者\#3,从缺盆下乳内廉,下侠齐入气街中;其支别者,起胃下口,循腹裹,下至气街中而合,以下脏,抵伏菟,下入膝体中,下循腑外康,下足附,入中指内问;其支别者,下膝三寸而别,以下入中指外闲;其支别者,附上入大指闲出其端。故厥如是也。癫,一为巅,非。

少阳之厥,则暴聋颊肿而热,胁痛,腑不可以运。足少场脉,起于目锐毗,上抵头角\#4下耳后,循颈,行手少阳之前,至肩上,交出手少阳之后,入缺盆;其支别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锐毗后;其支别者,目锐毗下大迎,合手少阳于显,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鬲络肝属胆,循胁裹,出气街,绕髦际,横入髅厌中;其直行者,从缺盆下掖,循胸过季胁,下合脾厌中,以下循脾阳,出膝外康,下入外辅骨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附,出小指次指之端,故厥如是。

太阴之厥,则腹满腹胀,后不利,不欲食,食则呕,不得外。足太阴脉,起于大指之端,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上鬲侠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故厥如是。

少阴之厥,则口干溺赤,腹满心痛。足少阴脉,上股内后康,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行者,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侠舌本;其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厥如是。

厥阴之厥,则少腹肿痛,腹胀泾没不利,好卧屈膝,阴缩肿,腑内热。

足厥阴脉,去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阴之后,上胭内康,循股阴,入髦中,下环阴器,抵小腹,侠胃属肝络胆,上贯鬲。故厥如是矣。腑内热一本云腑外热,传写行书内外误也。

盛则写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不盛不虚,谓邪气未盛,真气未虚,如是则以穴俞经法留呼多少而取之。

太阴厥逆,腑急孪,心痛引腹,治主病者。足太阴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上内踝前康,上端内,循腑骨后,上膝股内前康,入腹;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故腑急孪,心痛引腹也。太阴之豚,行有左右,候其有过者,当发取之,故言治主病也。○新校正云:详从《太阴厥逆》至篇末,全元起本在第九卷,王氏移于此。

少阴厥逆,虚满呕变,下泄清,治主病者。以其豚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故如是。

厥阴厥逆,挛腰痛,虚满前闭谵言,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谵言者,气虚独言也。谵,音俨。

治主病者。以其脉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复上循喉咙之后;络舌本,故如是。○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厥阴之经不络舌本,王氏注《刺热篇》、《刺腰痛篇》并此三注俱云络舌本。又注《风论》、《痹论》各不云络舌本,王注自有异同,当以《甲乙经》为正。

三阴俱逆,不得前后,使人手足寒,三日死。三阴绝,故三日死。太阳厥逆,僵仆呕血善钮,治主病者。

以其脉起目内毗,又循脊络脑,故如是僵居良切仆音付。少阳厥逆,机关不利,机关不利者,腰不可以行,项不可以顾,以其脉循颈下绕髦际,横入脾厌中。故如是。

发肠瘫不可治,惊者死。足少阳豚,贯鬲络肝属胆,循胁裹,出气街,发肠瘫则经气绝,故不可治,惊者死也。

阳明厥逆,喘咳身热,善惊钮呕血。以其脉循喉咙,入缺盆、下鬲属胃络脾。故如是。

手太阴厥逆,虚满而咳,善呕沫,治主病者。手太阴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鬲属肺。故如是。

手心主少阴厥逆,心痛引喉,身热,死不可治。手心主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手少阴脉,其支别者,从心系上侠咽喉。故如是。

手太阳厥逆,耳聋泣出,项不可以顾,腰不可以俯仰,治主病者。手太阳脉,支别者,从缺盆循颈上颊,至目锐毗,却入耳中;其支别者,从颊上颂抵鼻,至目内毗。故耳聋泣出,项不可以顾也。腰不可以俯仰,脉不相应,恐古错简文。

手阳明少阳厥逆,发喉痹,嗑肿,痉,治主病者。手阳明脉,支别者,从缺盆上颈;手少阳脉,支别者,从膻中上出缺盆,上项。故如是。○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痉作痉。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二十七竟\#1谓:顾本作『胃』。\#2颊:原作『类』,据顾本改。

\#3直行者:原作『在行』,据顾本改。\#4角:原作『解』,据顾本改。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二十八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绿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病能论篇黄帝问曰:人病胃院瘫者,诊当何如?岐伯对曰:诊此者当候胃脉,其脉当沉细,沉细者气逆,胃者水谷之海,其血盛气壮,今反脉况细者,是逆常平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沉细作况涩,《太素》作沉细。

逆者人迎甚盛,甚盛则热,沉纽为寒,寒气格阳,故人迎咏盛。人迎者,阳明之脉,故盛则热也。人迎,谓结喉傍脉动应手者。

人迎者胃脉也,胃脉循喉咙而入缺盆,故云人迎者胃脉也。逆而盛,则热聚于胃口而不行,故胃院为痈也。

血气壮盛,而热内薄之,两气合热,故结为痈也。帝曰:善。人有外而有所不安者何也?岐伯曰:藏有所伤及精有所之寄,则安,故人不能悬其病也。

五藏有所伤损及之,水谷精气有所之寄,扶其下则辟安,以伤及于藏,故人不能悬其病处于空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精有所之寄则安作情有所倚则外不安,《太素》作精有所倚则不安。

帝曰:人之不得偃外者何也?谓不得仰外也。岐伯曰:肺者藏之盖也,居高布叶,四藏下之,故言肺者藏之盖也。

肺气盛则脉大,脉大则不得偃外。肺气盛满,偃外则气促喘奔,故不得偃外也。

论在《奇但阴阳》中。《奇怛阴阳》,上古经篇名,世本阙。帝曰:有病厥者左脉,诊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不然病主安在?

不然,言不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然作不知。岐伯曰:冬诊之,右脉固当沉紧,此应四时,左脉浮而迟,此逆四时,在左当主病在肾,颇关在肺,当腰痛也。

以冬左豚浮而迟,浮为肺脉,故言颇关在肺也。腰者肾之府,故肾受病则腰中痛也。

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少阴脉贯肾络肺,今得肺脉,肾为之病,故肾为腰痛之病也。

左脉浮迟,非肺来见,以左肾不足而脉不能沉,故得肺豚肾为病也。

帝曰:善。有病颈廊者,或石治之,或针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

言所攻则异,所愈则同,故问真法何所在也。岐伯曰:此同名异等者也。

言虽同日颈瘫,然其皮中别异不一等也。故下云:夫痈气之息者,宜以针开除去之,夫气盛血聚者,宜石而写之,此所谓同病异治也。

息,痣也,死肉也。石,砭石也,可以破大痈出脓,今以外针代之。

帝曰:有病怒狂者,新校正云:按《太素》怒狂作善怒。此病安生?岐伯曰:生于阳也。帝曰:阳何以使人狂?

怒不虑祸,故谓之狂。岐伯曰:阳气者,因暴折而难决,故善怒也,病名日阳厥。

言阳气被折郁不散也。此人多怒,亦曾因暴折而心不疏畅故尔。如是者,皆阳逆躁极所生,故病名阳厥。

帝曰:何以知之?岐伯曰:阳明者常动,巨阳少阳不动,不动而动大疾,此其候也。

言颈项之脉皆动不止也。阳明常动者,动于结喉傍,是谓人迎、气舍之分位也。若以少阳之动,动于曲颊下,是谓天窗、天牖之分位也。若巨阳之动,动于项两傍大筋前陷者中,是谓天柱、天容之分位也。不应常动,而反动甚者,动当病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天窗为少阳之分位,天容为太阳之分位,按《甲乙经》天窗乃太阳脉气所发,天容乃少阳脉气所发,二\#1位交互,当以《甲乙经》为正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夺其食即已。夫食入于阴,长气于阳,故夺其食即已。

食少则气衰,故节去其食,即病自止。○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夺作衰。《太素》同也。

使之服以生铁洛为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铁洛作铁落,为饮作为后饭。

夫生铁洛者,下气疾也。之或为人,传文误也。铁洛,味辛微温平,主治下气,方俗或呼为铁浆,非是生铁液也。

帝曰:善。有病身热懈惰,汗出如浴,恶风少气,此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日酒风。

饮酒中风者也。《风论》曰:饮酒中风则为漏风。是亦名漏风也。夫极饮者,阳气盛而胜理疏,玄府开发,阳盛则筋痿弱,故身体解惰也。胜理疏则风内攻,玄府发则气外泄,故汗出如浴也。风气外薄,肤胜理开,汗多内虚,瘴热需肺,故恶风少气也。因酒而病,故日酒风。解,音介。惰,徒卦切。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泽泻、木各十分,麋衔五分,合,以三指撮为后饭。

木,味苦温平,主治大风,止汗。麋衔,味苦寒平,主治风湿筋痿。泽泻,味甘寒平,主治风湿,益气。由此功用,方故先之。饭后药先,谓之后饭。

所谓探之细者,其中手如针也,摩之切之,聚者坚也,博者大也。《上经》者,言气之通天也。《下经》者,言病之变化也。《金匮》者,次死生也。《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恒》者,言奇病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怛者,得以四时死也。

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得病传之,至得胜时而死,此为恒。中生喜怒,今病次传者。此为奇。

所谓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之脉理也。度者,得其病处,以四时度之也。

凡言所谓者,皆释未了义。今此所谓,寻前后经文,悉不与此篇义相接,似今数句少成文义者,终是别释经文,世本即阙第七二篇,应彼阙经错简文也。古文断裂,谬续于此。

奇病论篇黄帝问曰:人有重身,九月而□,此为何也。重身,谓身中有身,则怀妊者也。□,谓不得言语也。妊娠九月,足少阴脉养,胎约气断,则□不能言也。

岐伯曰:胞之络脉绝也。绝,谓脉断绝而不通流,而不能言,非天真之气断绝也。

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胞络者系于肾,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

少阴,肾咏也,气不营养,故舌不能言。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无治也,当十月复。

十月胎去,胞络复通,肾脉上营,故复旧而言也。《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疹,谓久病也。反法而治,则胎死不去,遂成久固之疹病。

然后调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此四字。按全元起注云:所谓不治者,其身九月而瘠,身重不得为治,须十月满生后复如常也,然后调之。则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误书于此,当删去之。

所谓无损不足者,身赢瘦,无用镵石也。妊娠九月,筋骨瘦劳,力少身重,又拒于谷,故身形赢瘦,不可以镵石伤也。镵,锄衔切。

无益其有余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故曰疹成也。

胎约胞络,肾气不通,因而泄之,肾精随出,精液内竭,胎则不全,胎死腹中,着而不去,由此独擅,故疹成焉。

帝曰:病胁下满,气逆,二三岁不已,是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息积,此不妨于食,不可灸刺,积为导引服药,药不能独治也。

腹中无形,胁下逆满,频岁不愈,息且形之,气逆息难,故名息积也。气不在胃,故不妨于食也,灸之则火热内烁,气化为风,刺之则铃写其经,转成虚败,故不可灸刺。是可积为导引,使气流行,久以药攻,内.消瘀蓄,则可矣。若独凭其药,而不积为导引,则药亦不能独治之也。

帝曰:人有身体脏股腑皆肿,环齐而痛,是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日伏梁,以冲脉病,故名日伏梁。然冲脉者,与足少阴之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康,斜入胭中,循腑骨内廉,并足少阴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上行者,出齐下同身寸之三寸关元之分,侠齐直上,循腹各行会于咽喉。故身体脾皆肿,绕齐而痛,名日伏粱。环,谓圆绕如环也。

此风根也。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齐下,故环齐而痛也。

大肠,广肠也。经说大肠,当言回肠也。何者?《灵枢经》曰:回肠当齐,右环回周叶积而下,广肠附脊,以受回肠,左环叶积上下辟大。寻此则是回肠,非应言大肠也。然大肠回肠俱与肺合,从合而命,故通日大肠也。

不可动之,动之为水溺涩之病也。以冲脉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其上行者,起于胞中,上出齐下关元之分。故动之则为水而溺涩也。动,谓齐其毒药而击动之,使其大下也。此一问答之义,与《腹中论》同,以为奇病,故重出于此。

帝曰:人有尺脉数甚,筋急而见,此为何病?筋急,谓掌后尺中两筋急也。《脉要精微论》曰:尺外以候肾,尺裹以候腹中。今尺脉数急,脉数为热,热当筋缓,反尺中筋急而见,腹中筋当急,故问为病乎?《灵枢经》曰:热即筋缓,寒即筋急。

岐伯曰:此所谓疹筋,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见,则病甚。腹急,谓侠齐肾筋俱急。以尺裹侯腹中,故见尺中筋急,则铃腹中拘急矣。色见,谓见于面部也。夫相五色者,白为寒,黑为寒,故二色见,病弥甚也。

帝曰:人有病头痛以数岁不已,此安得之,名为何病?头痛之疾,不当逾月,数年不愈,故怪而问之。

岐伯曰:当有所犯大寒,内至骨髓,髓者以脑为主,脑逆故令头痛,齿亦痛,夫脑为髓,主齿,是骨余。脑逆反寒骨亦寒入,故令头痛,齿亦痛。

病名日厥逆。帝曰:善。全注:人先生于脑,缘有脑则有骨髓,齿者骨之本也。

帝曰:有病口甘者,病名为何?何以得之?岐伯曰:此五气之溢也,名曰脾□。

□,谓热也。脾热则四藏同禀,故五气上溢也。生因脾热,故日脾□。

夫五味入口,藏于胃,脾为之行其精气,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脾热内渗,津液在脾,胃谷化余,精气随溢,口通脾气,故口甘。津液在脾,是脾之湿。

此肥美之所发也,新校正云:按《太素》发作致。此人必数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内热,甘者令人中满,故其气上溢,转为消渴。

食肥则胜理密,阳气不得外泄,故肥令人内热。甘者性气和缓而发散逆,故甘令人中满。然内热则阳气炎上,炎上则欲饮而哑干,中满则陈气有余,有余则脾气上溢,故日其气上溢转为消渴也。《阴阳应象大论》日:辛甘发散为阳。《灵枢经》日:甘多食之令人闷。然从中满以生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消渴作消□。

治之以兰,除陈气也。兰,谓兰草也。神农日:兰草味辛热平,利水道,辟不祥,胸中痰僻也。除,谓去也。陈,谓久也。言兰除陈久甘肥不化之气者,以辛能发散故也。《藏气法时论》日:辛者,散也。○新校正云:按《本草》兰性平,不言热。

帝日:有病口苦,取阳陵泉。口苦者病名为何?何以得之?岐伯日:病名日胆□。

亦谓热也。胆汁味苦,故口苦。○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无口苦取阳陵泉六字。详前后文势,疑此为误。

夫肝者,中之将也,取央于胆,咽为之使。《灵兰秘典论》日: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胆者中正之官,央断出焉。肝与胆合,气性相通,故诸谋虑取次于胆。咽胆相应,故咽为使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日:胆者中精之府,五藏取次于胆,咽为之使。疑此文误。

此人者,数谋虑不央,故胆虚气上溢而口为之苦。治之以胆募俞,胸腹日募,背脊日俞。胆募在乳下二肋\#2外,期门下,同身寸之五分。俞在脊第十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

治在《阴阳十二官相使》中。言治法具于彼篇,今经已亡。帝曰:有瘾者,一日数十没,此不足也。身热如炭,颈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气逆,此有余也。

是阳气太盛于外,阴气不足,故有余也。○新校正云:详此十五字,旧作文写。按《甲乙经》、《太素》并无此文。再详乃是全元起注,后人误书于此。今作注书。

太阴脉细微如发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名为何病?□,小便不得也。波,小便也。颈膺如格,言颈与胸膺,如相格拒不顺应也。人迎躁盛,谓结喉两傍脉动,盛满急数,非常躁速也,胃脉也。太阴脉细微如发者,谓手大指后同身寸之一寸骨高脉动处。脉,则肺脉也,此正手太阴脉气之所流,可以候五藏也。

岐伯曰:病在太阴,其盛在胃,颇在肺,病名日厥,死不治,病疮数波,身热如炭,颈膺如格,息气逆者,皆手太阴脉当洪大而数。今太阴脉反微细如发者,是病与脉相反也。何以致之?肺气逆陵于胃而为是,主\#3使人迎躁盛也,故日病在太阴,其盛在胃也。以喘息气逆,故云颇亦在肺也。病因气逆,证不相应,故病名日厥,死不治也。

此所谓得五有余二不足也。帝曰:何谓五有余二不足?岐伯曰:所谓五有余者,五病之气有余也,二不足者,亦病气之不足也。今外得五有余,内得二不足,此其身不表不裹,亦正死明矣。

外五有余者,一身热如炭,二颈膺如格,三人迎躁盛,四喘息,五气逆也。内二不足者,一病疮一日数十波,二太阴脉微细如发,夫如是者,谓其病在表,则内有二不足,谓其病在裹,则外得五有余,表裹既不可冯,补写固难为法,故日此其身不表不裹,亦正死明矣。

帝曰:人生而有病巅疾者,病名日何?安所得之?夫百病者,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也。然始生有形,未犯邪气,已有巅疾,岂邪气素伤邪\#4?故问之。巅,谓上巅,则头首也。

岐伯曰:病名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巅疾也。

精气,谓阳之精气也。帝曰:有病瘾然如有水状,切其脉大紧,身无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为何病?

□然,谓面目浮起而色杂也。大紧,谓如弓弦也。大即为气,紧即为寒,寒气内薄,而反无痛,与众别异,常故问之也。

岐伯曰:病生在肾,名为肾风。脉如弓弦,大而且紧,劳气内蓄,寒复内争,劳气薄寒,故化为风,风胜于肾,故日肾风。

肾风而不能食,善惊,惊已心气痿者死。肾水受风,心火痿弱,火水俱困,故又死。

帝曰:善。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二十八竟\#1二:原作『一』,据顾本改。

\#2肋:原作『筋』,据顾本改。\#3主:顾本作『上』。\#4邪:原作『即』,据顾本改。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二十九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大奇论篇肝满肾满肺满皆实,即为肿。

满,谓脉气满,实也。肿,谓瘫肿也。藏气满,乃如是。肺之雍,喘而两□满。

肺藏气而外主息,其脉支别者,从肺系横出腋\#1下,故喘而两□满也。○新校正云:详肺雍、肝雍、肾雍,《甲乙经》俱作痈。

肝雍,两肚满,外则惊,不得小便。肝之脉,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上贯肝鬲,布胁肋,故朕满不得小便也。肝主惊骇,故外则惊。

肾雍,脚下至少腹满,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脚下作脑下。脚当作朕,不得言脚下至少腹也。

腔有大小,脏腑大跛,易偏枯。冲咏者,经脉之海,与少阴之络俱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康,斜入胭中,循腑骨内康,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上行者出齐下同身寸之三寸。故如是。若血气变易,为偏枯也。

心脉满大,瘠愈筋挛。心脉满大,则肝气下流,热气内薄,筋干血涸,故痛疼而筋挛。

肝脉小急,症德筋挛。肝养筋,内藏血,肝气受寒,故痛应而筋孪。脉小急者,寒也。

肝脉骛暴,有所惊骇,骛,谓驰骛,言其迅急也。阳气内薄,故发为惊也。

脉不至若疮,不治自已。肝气若厥,厥则脉不通,厥退则脉复通矣。又其脉布胁肋,循喉咙之后,故脉不至若瘠,不治亦自已。

肾脉小急,肝脉小急,心脉小急,不鼓皆为瘕。小急为寒甚,不鼓则血不流,血不流而寒薄,故血内凝而为瘕也。

肾肝并沉为石水,肝脉入阴内,贯少腹,肾脉贯脊中,络膀胱。两藏并,藏气需冲脉,自肾下络于胞,令水不行化,故坚而结。然肾主水,水冬冰,水宗于肾,肾象水而况,故气并而沉,名为石水。○新校正云:详肾肝并沉至下并小弦欲惊,全元起本在《厥论》中,王氏移于此。

并浮为风水,脉浮为风,下焦主水,风薄于下,故名风水。并虚为死,肾为五藏之根,肝为发生之主,二者不足,是生主俱微,故死。

并小弦欲惊。脉小弦为肝肾俱不足故尔。肾脉大急沉,肝脉大急沉,皆为疝。

疝者,寒气结聚之所为也。夫脉况为实,咏急为痛,气实寒薄聚,故为绞痛为疝。

心脉搏滑急为心疝,肺脉沉搏为肺疝。皆寒薄于藏故也。三阳急为瘕,三阴急为疝,太阳受寒,血凝为痕。太阴受寒,气聚为疝。

二阴急为瘾厥,二阳急为惊。二阴,少阴也。二阳,阳明也。○新校正云:详三阳急为痕至此,全元起本在《厥论》,王氏移于此。

脾脉外鼓沉,为肠僻,久自已。外鼓,谓鼓动于臂外也。肝脉小缓为肠僻,易治。

肝脉小缓为脾乘肝,故易治。肾脉小搏沉,为肠僻下血,小为阴气不足,搏为阳气乘之,热在下焦,故下血也。

血温身热者死。血温身热,是阴气丧败,故死。心肝僻亦下血,肝藏血,心养血,故僻皆下血也。

二藏同病者可治,心火肝木,木火相生,故可治之其脉小沉涩为肠澼,心肝脉小而沉涩者,澼也。

其身热者死,热见七日死。肠澼下血而身热者,是火气内绝,去心而归于外也。故死。火成数七,故七日死。

胃脉沉鼓涩,胃外鼓大,心脉小坚急,皆鬲偏枯,外鼓,谓不当尺寸而鼓击于臂外侧也。

男子发左,女子发右,阳主左阴主右故尔。《阴阳应象大论》日: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此其义也。

不□舌转,可治,三十日起。偏枯之病,□不能言,肾与胞脉内绝也。胞脉系于肾,肾之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侠舌本,故气内绝,则□不能言也。

其从者疮,三岁起。从,谓男子发左,女子发右也。病顺左右而瘠不能言,三岁治之乃能起。

年不满二十者,三岁死。以其五藏始定,血气方刚,藏始定则易伤,气方刚则甚费,易伤甚费,故三岁死。脉至而搏,血钮身热者死,血钮为虚,脉不应搏,今反脉搏,是气极乃然,故死。

脉来悬钩浮为常脉。以其为血钮者之常脉也。脉至如喘,名曰暴厥,喘,谓卒来盛急,去而便衰,如人之喘状也。

暴厥者不知与人言。所谓暴厥之候如此。脉至如数,使人暴惊,脉数为热,热则内动肝心,故惊。

三四日自已。数为心脉,木被火干,病非肝生,不与邪合,故三日后四日自除。所以尔者,木生数三也。

脉至浮合,如浮波之合,后至者凌前,速疾而动,无常候也。浮合如数,一息十至以上,是经气予不足也,微见九十日死。脉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夺也,草干而死。

薪\#2然之火焰,瞥瞥不定其形,而便绝也。焰,戈念切。脉至如散叶,是肝气予虚也,木叶落而脉死。

如散叶之随风,不常其状。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散叶作丛棘。脉至如省客,省客者脉塞而鼓,是肾气予不足也,悬去枣华而死。

脉塞而鼓,谓才见不行,旋复去也。悬,谓如悬物,物动而绝去也。

脉至如横格,是胆气予不足也,禾熟而死。脉长而坚,如横木之在指下也。

脉至如弦缕,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胞之脉系于肾,肾之脉侠舌本,今气不足者,则当不能言,今反善言,是真气内绝,去肾外归于舌也,故死。

脉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傍也,微见三十日死。左右傍至,言如历漆之交,左右反戾。新教正云:按《甲乙经》交漆作交即。

脉至如涌泉,浮鼓肌中,太阳气予不足也,少气味,韭英而死。如水泉之动,但出而不入。

脉至如颓土之状,按之不得,是肌气予不足也,五色先见黑,白垒发死。

颓土之状,谓浮之大而虚耍颓土之状,按之则无。新教正云:按《甲乙经》颓土作委土。

脉至如悬雍,悬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

如颡中之悬雍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悬雍作悬离。元起注云:悬离者,言脉与肉不相得也。

脉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坚大急,五藏宛熟,寒热独并于肾也,如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

宛,积也。熟,热也。脉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肠气予不足也,枣叶生而死。脉至如华者,令人善恐,不欲坐外,行立常听,是小肠气予不足也,季秋而死。

脉至如华,谓似华虚弱,不可正取也。小肠之脉,上入耳中,故常听也。

脉解篇太阳所谓肿腰雅痛者,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脽,谓臀肉也。正月三阳生,主建寅,三阳谓之太阳,故日寅太阳也。

正月阳气出在上而阴气盛,阳未得自次也,正月虽三阳生,而天气尚寒,以其尚寒,故日阴气盛阳未得自次。次,谓立王之次也。

故肿腰雅痛也。以其脉抵腰中,入贯臀,过□枢,故尔。病偏虚为跛者,正月阳气冻\#3解,地气而出也,所谓偏虚者,冬寒颇有不足者,故偏虚为跛也。

以其脉循股内后康,合胭中,下循踹。,过外踝之后,循京骨至小指外侧故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其脉循股内,殊非。按《甲乙经》太阳流注,不到股内,股内乃脾外之误,当云□外后廉。

所谓强上引背者,阳气大上而争,故强上也。强上,谓颈项禁强也。甚则引背矣。所以尔者,以其脉从脑出,别下项背故也。

所谓耳呜者,阳气万物盛上而跃,故耳呜也。以其脉支别者,从巅至耳上角,故尔。

所谓甚则狂巅疾者,阳尽在上而阴气从下,下虚上实,故狂巅疾也。

以其脉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其支别者,从巅至耳上角。故狂巅疾也。顶上日巅。

所谓浮为聋者,皆在气也。亦以其脉至耳故也。所谓入中为□者,阳盛已衰,故为瘠也。

阳气盛,入中而薄于胞肾,则胞络肾络气不通,故□也。胞之脉系于肾,肾之脉侠舌本,故□不能言。

内夺而厥,则为瘠徘,此肾虚也,徘,废也。肾之脉与冲脉并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康,斜入胭中,循腑骨内廉及内踝之后,入足下,故肾气因夺而不顺,则舌瘠足废,故云此肾虚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云肾之脉与冲脉并出,按《甲乙经》是肾之络,非肾之脉,况王注《痿论》并《奇病论》、《大奇论》并云肾之络,则此脉字当为络。

少阴不至者,厥也。少阴,肾脉也。若肾气内脱,则少阴脉不至也。,少阴之脉不至,则太阴之气逆上而行也。

少阳所谓心胁痛者,言少阳盛也,盛者心之所表也,心气逆则少阳盛,心气宜木,外铄肺金,故盛者心之所表也。

九月阳气尽而阴气盛,故心胁痛也。足少阳脉,循胁裹出气街,心主脉,循胸出胁故尔。火墓于戌,故九月阳气尽而阴气盛也。

所谓不可反侧者,阴气藏物也,物藏则不动,故不可反侧也。所谓甚则跃者,跃,谓跳跃也。

九月万物尽衰,草木毕落而堕,则气去阳而之阴,气盛而阳之下长,故谓跃。

亦以其脉循脾阳,出膝外康,下入外辅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附,做气盛则令人跳跃也。

阳明所谓洒洒振寒者,阳明者午也,五月盛阳之阴也,阳盛以明,故云午也。五月夏至,一阴气上,阳气降下,故云盛阳之阴\#5也。

阳盛而阴气加之,故酒酒振寒也。阳气下,阴气升,故云阳气盛而阴气加之也。

所谓经肿而股不收者,是五月盛阳之阴也,阳者衰于五月,而一阴气上,与阳始争,故经肿而股不收也。

以其脉下脾抵伏菟,下入膝体中,下循腑外康,下足附,入中指内间;又其支别者,下膝三寸而别,以下入中指外问。故尔。

所谓上喘而为水者,阴气下而复上,上则邪客于藏府问,故为水也。

藏,脾也。府,胃也。足太阴脉从足走腹,足阳明脉从头走足,今阴气微下而太阴上行,故云阴气下而复上也。复上则所下之阴气不散,客于脾胃之问,化为水也。

所谓胸痛少气者,水气在藏府也,水者阴气也,阴气在中,故胸痛少气也。

水停于下,则气郁于上,气郁于上,则肺满,故胸痛少气也。所谓甚则厥,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者,阳气与阴气相薄,水火相恶,故惕然而惊也。所谓欲独闭户牖而处者,阴阳相薄也,阳尽而阴盛,故欲独闭户牖而居。

恶喧故尔。所谓病至则欲乘高而歌,弃衣而走者,,阴阳复争,而外并于阳,故使之弃衣而走也。

新校正云:详所谓甚则厥至此,与前《阳明脉解论》相通。所谓客孙脉则头痛鼻叹腹肿者,阳明并于上,上者则其孙络太阴也,故头痛鼻凯腹肿也。太阴所谓病胀者,太阴子也,十一月万物气皆藏于中,故日病胀。

阴气太盛,太阴始于子,故云子也。以其脉入腹属脾络胃,故病胀也。

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曰上走心为噫也。

按《灵枢经》说足阳明流注并无至心者,太阴脉说云: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法应以此络为阳明络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以足阳明流注并无至心者,按《甲乙经》阳明之脉\#6上通于心,循咽出于口,宜其经言阳明络属心为噫,王氏安得谓之无。

所谓食则呕者,物盛满而上溢,故呕也。以其脉属脾络胃上鬲侠咽故也。

所谓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十一月阴气下衰,而阳气且出,故日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也。少阴所谓腰痛者,少阴者肾也,十月万物阳气皆伤,故腰痛也。

少阴者,肾脉也。腰为肾府,故腰痛也。所谓呕咳上气喘者,阴气在下,阳气在上,诸阳气浮,无所依从,故呕咳上气喘也。

以其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病如是。所谓色色新校正云:详色色字疑误。

不能久立,久坐起则目吭吭无所见者,万物阴阳不定未有主也,秋气始至,微霜始下,而方杀万物,阴阳内夺,故目吭吭无所见也。所谓少气善怒者,阳气不治,阳气不治则阳气不得出,肝气当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日煎厥。所谓恐如人将捕之者,秋气万物未有毕去,阴气少,阳气入,阴阳相薄,故恐也。所谓恶闻食臭者,胃无气,故恶闻食臭也。所谓面黑如地色者,秋气内夺,故变于色也。所谓咳则有血者,阳脉伤也,阳气未盛于上而脉满,满则咳,故血见于鼻也。厥阴所谓癫疝,妇人少腹肿者,厥阴者辰也,三月阳中之阴,邪在中,故曰症疝少腹肿也。

以其脉循阴股\#7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故尔。所谓腰脊痛不可以俯仰者,三月一振,荣华万物,一俯而不仰也。所谓癫疟疝肤胀者,曰阴亦盛而脉胀不通,故曰症疟疝也。所谓甚则哑干热中者,阴阳相薄而热,故嗌干也。

此一篇殊与前后经文不相连接,别释经咏发病之源,与《灵枢经》流注略同,所指殊异。○新校正云:详此篇所解,多《甲乙经》是动所生之病,虽复少有异处,大概则不殊矣。

刺要论篇黄帝问日:愿闻刺要。岐伯对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

道,谓气所行之道也。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过之内伤,以太深也。不及外壅,以妄益他分之气也。气益而外壅,故邪气随虚而从之也。

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藏,后生大病。贼,谓私害。动,谓动乱。然不及则外壅,过之则内伤,既且外壅内伤,是为大病之阶渐尔,故日后生大病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胜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毛之长者日毫,皮之文理日胜理,然二者皆皮之可见也。是故刺毫毛胜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诉沂然寒栗。

《针经》日:几刺有五,以应五藏,一日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令针伤多,如拔发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然此其浅以应于肺,胜理毫毛犹应更浅,当取发根浅深之半尔。肺之合皮,王于秋气,故肺动则秋病温疟,沂沂然寒栗也。诉,音素。

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脾之合肉,寄王四季,又其脉从股内前康,入腹属脾络胃,上鬲侠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故伤肉则痛\#8脾,脾动则四季之月病腹胀,烦而不嗜食也。七十二日四季之月者,谓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各十二日后,土寄王十八日也。

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心之合脉,王于夏气。真心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心包心主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平人气象论》日:藏真通于心。故脉伤则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

刺脉无伤筋,筋伤财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前弛。奸之合筋,王于春气。《针经》日:热则筋缓。故筋伤则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缓。弛,犹纵缓也。弛,施是切。

刺筋无伤骨,骨伤射内动肾,肾动财冬病胀腰痛。肾之合骨,王于冬气。腰\#9为肾府,故骨伤则动肾,肾动则冬病腰痛也。肾之咏直行者,从肾上贯肝鬲,故胀也。

刺骨无伤髓,髓伤则销铄腑酸,体解传然不去矣。髓者骨之充。《针经》日:髓海不足,则脑转耳呜,腑酸眩冒,故髓伤则脑髓销铄腑酸体解传然不去也。销铄,谓髓脑销铄。解布,谓强不强,弱不弱,热不热,寒不寒,解解传布然,不可名之也。脑髓销铄,骨空之所致也。铄,诗若切。眩,音悬。

黄帝内经素问补住释文卷之二十九竟\#1腋:原作『肺』,据顾本改。

\#2薪:原作『新』,据颇本改。\#3冻:原作『东』,据颇本改。

\#4胜:原作『端』,据顾本改。\#5阴:原作『音』,据顾本改。

\#6脉;原作『止』,据顾本改。\#7股:原作『服』,据顾本改。

\#8痛:顾本作『动』。\#9腰:原作『要』,据顾本改。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刺齐论篇黄帝问日:愿闻刺浅深之分。

谓皮肉筋脉骨之分位也。岐伯对日: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帝日: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是皆谓遣邪也。然筋有寒邪,肉有风邪,脉有湿邪,皮有热邪,则如是遣之。所谓邪者,皆言其非顺正气而相干犯也。○新校正云:详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下文则械其太深也。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谓之反也。

此则诫过分大深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刺如此者,是谓伤,此皆过,过叉损其血气,是谓逆也,邪铃因而入也。

刺禁论篇黄帝问曰:愿闻禁数。岐伯对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肝象木,王于春,春阳发生,故生于左也。

肺藏于右,肺象金,王于秋,秋阴收杀,故藏于右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肝为少阳,阳长之始,故日生。肺为少阴,阴藏之初,故日藏。

心部于表,阳气主外,心象火也。肾治于裹,阴气主内,肾象水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心为五藏部主,故得称部。肾间动气,内治五藏,故日治。

脾谓\#1之使,营动不已,糟粕水谷,故使者也。胃为之市。水谷所归,五味皆入,如市杂,故为市也。

鬲肓之上,中有父母,鬲肓之上,气海居中,气者生之原,生者命之主,故气海为人之父母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心下鬲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共荣卫于身,故为父母。

七节之傍,中有小心。小心,谓真心神灵之官室。○新校正云:按《太素》小心作志心。杨上善云:脊有三七二十一节,肾在下七节之傍,肾神日志,五藏之灵皆各为神,神之所以任,得名为志者,心之神也。

从之有福,逆之有咎。从,谓随顺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顺之则福延,逆之则咎至。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心在气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

肝在气为语。○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经》语作欠。元起云:肾伤则欠,子母相感也。王氏改欠作语。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肾在气为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六日作三日。

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肺在气为咳。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

脾在气为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十日作十五日。刺中五藏,与《诊要经终论》并《四时》逆从论相重。此叔五藏相次之法,以所生为次,《甲乙经》以心肺肝脾一肾为次,是以所克为次,全元起本曹文则错乱无次矣。

一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胆气勇,故为呕。○新校正云:按《诊要经终论》刺中胆下又云:刺中鬲者,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死。

刺驸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附,为足附。大脉,动而不止者,则胃之大经也。胃为水谷之海,然血出不止,则胃气将倾,海竭气亡故死。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面中溜脉者,手太阳任脉之交会。手太阳脉,自额而斜行,至目内毗。任脉自鼻□两傍上行,至童子下,故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脑户,穴名也。在枕骨上,通于脑中。然脑为髓之海,真气之所聚,针入脑则真气泄,故立死。

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舌下脉,脾之脉也。脾脉者,侠咽连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则脾气不能营运于舌,故□不能言语。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布络,谓当内踝前足下空处布散之络,正当然谷穴分也。络中脉,则冲脉也。、冲脉者,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则肾脉与冲脉气并归于然谷之中,故为肿。

刺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寻此经中主治,与《中语流注经》委中穴正同。应邮中者,以经穴为名,委中,处所为名,亦犹寸口脉口气口,皆同一处尔。然中大脉者,足太阳经脉也。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合手太阳。手太阳脉,自目内,斜络于额。足太阳脉,上头下项,又循于足。故刺之过禁,则令人仆倒而面色如脱去也。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气街之中,胆胃脉也。胆之脉,循胁裹出气街。胃之脉,侠齐入气街中;其支别者,起胃下。,循腹裹至气街中而合。今刺之而血不出,则血脉气并聚于中,故内结为肿,如伏鼠之形也。气街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一寸,动脉应手也。○新校正云:按别本仆一作误。《气府论》注:气街在齐下横骨两端鼠误上一寸也。

刺脊问中髓,为伛。伛,谓伛偿,身腃屈也。脊问,谓脊骨节问也。刺中髓,则骨精气泄,故伛偿也。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乳之上下,皆足阳明之脉也。乳房之中,乳液渗泄,胸中气血,皆外奏之。然刺中乳房,则气血交奏,故为大肿。中有脓根,内蚀肌肤,化为脓水,而久故不愈也。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  五藏者,肺为之盖,缺盆为之道。肺藏气而主息,又在气为咳,刺缺盆中内陷,则肺气外泄,故令人喘咳逆也。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手鱼腹内,肺脉所流,故刺之内陷,则为肿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肺脉所流当作留字。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脉数过度,故因刺而乱也。新校正云:按《灵枢经》气乱当作脉乱。

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怒者气逆,故刺之益甚。无刺大劳人,经气越也。

无刺新饱人,气盛满也。无刺大饥人,气不足也。无刺大渴人,血脉干也。

无刺大惊人。神荡越而气不治也。○新校正云:详无刺大醉至此七条,与《灵枢经》相出入。《灵枢经》云:新内无刺,已刺无内。大怒无刺,已刺无怒。大劳无刺,已刺无劳。大醉无刺,已刺无醉。大饱无刺,已刺无饱。大饥无刺,已刺无饥。大渴无刺,已刺无渴。大惊、大恐,叉定其气,乃刺之也。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阴股之中,脾之脉也。脾者,中央土孤藏,以灌四傍。今血出不止,脾气将竭,故死。○新校正云:按刺阴股中大脉条,皇甫士.安移在前刺附上中大脉下相续,自后至篇末,逐条与前条相间也。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客主人,穴名也,今名上关,在耳前上康起骨,开口有空,手少阳足阳明脉交会于中。陷脉,言刺太深也。刺太深则交脉破次,故为耳内之漏。脉内漏则气不营,故聋。○新校正云:详客主人穴,与《气穴论》注同。按《甲乙经》及《气府论》注云: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疑此脱足少阳一脉也。

刺膝髋出液,为跛。膝为筋府,筋会于中,液出筋干,故跛。髋,音牝。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臂太阴者,肺脉也。肺者,主行荣卫阴阳,治节由之。血出多则荣卫绝,故立死。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足少阴,肾脉也。足少阴脉,贯肾络肺系舌本,故重虚出血,则舌难言也。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肺气上泄,逆所致也。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肘中,谓肘屈折之中,尺泽穴中也。刺过陷脉,恶气归之,气固关节,故不屈伸也。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股下三寸,肾之络也。冲脉与少阴之络,皆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并循于阴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脉,则令人遗溺也。

刺掖下胁间内陷,令人咳。掖下,肺脉也。肺之脉,从肺系,横出掖下。真心藏脉,直行者,从心系却上掖下。刺陷脉,则心肺俱动,故咳也。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胞气外泄,谷气归之,故少腹满也。少腹,谓齐下也。

刺踹肠内陷,为肿。踹肠之中,足太阳脉也。太阳气泄,故为肿。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

匡,目匡也。骨中,谓目匡骨中也。匡骨中脉,目之系,肝之脉也。刺内陷,则眼系绝,故为目漏,目盲。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诸筋者,皆属于节,津液渗润之,液出则筋膜干,故不得屈伸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竟\#1谓:顾本作『为』。\#2甫士:原作『历土』,据顾本改。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一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刺志论篇黄帝问曰:愿闻虚实之要。岐伯对曰:气实形实,气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阴阳应象大论》曰:形归气。由是故虚实同焉。反,谓不相合应,失常平之候也。形气相反,故病生。气,谓脉气。形,谓身形也。

谷盛气盛,谷虚气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灵枢经》曰:荣气之道,内谷为实,谷入于胃,气传与肺,精专者上行经隧。由是故谷气虚实,占叉同焉。侯不相应,则为病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实作宝。

脉实血实,脉虚血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脉者血之府,枚虚实同焉。反不相应,则为病也。

帝曰:如何而反?岐伯曰:气虚身热,此谓反也。气虚为阳气不足,阳气不足当身寒,反身热者,脉气当盛,脉不盛而身热,证不相符,故谓反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气盛身寒,气虚身热,此谓反也。当补此四字。

谷入多而气少,此谓反也。胃之所出者,谷气,而布于经脉也。谷入于胃,脉道乃散。今谷入多而气少者,是胃气不散,故谓反也。谷不入而气多,此谓反也,胃气外散,肺并之也。

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少血多,此谓反也。经脉行气,络脉受血,经气入络,络受经气,侯不相合,故皆反常也。

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伤,谓触冒也。寒伤形,故气盛身寒。热伤气,故气虚身热。

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脱血则血虚,血虚则气盛内郁,化成津液,流入下焦,故云湿居下也。

谷入少而气多者,邪在胃及与肺也。胃气不足,肺气下流于胃中。故邪在胃,然肺气入胃,则肺气不自守,气不自守,则邪气从之,故云邪在胃及与肺也。

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饮,谓留饮也。饮留脾胃之中则脾气溢,脾气溢则发热中。

脉大血少者,脉有风气,水浆不入,此之谓也。风气盛满,则水浆不入于脉。

夫实者,气入也;虚者,气出也。入为阳,出为阴,阴生于内故出,阳生于外故入。

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也。阳盛而阴内拒,故热。阴盛而阳外微,故寒。

入实者,左手开针空也。入虚者,左手闭针空也。言用针之补写也。右手持针,左手捻穴,故实者右手开针空以写之,虚者左手开针空以补之也。捻,音涅。

针解篇黄帝问曰: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岐伯对曰: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搜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

搜,积也。陈,久也。除,去也。言络脉之中血积而久者,针刺而除去之也。

邪盛则虚之者,出针勿按。邪者,不正之目,非本经气,是则谓邪,非言鬼毒精邪之所胜也。出针勿按,穴俞且开,故得经虚,邪气发泄也。

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

徐出,谓得经气已久乃出之,疾按,谓针出穴已速疾按之。则真气不泄,经脉气全,故徐而疾乃实也。疾出针,谓针入穴已,至于经脉,即疾出之。徐按,谓针出穴已,徐缓按之,则邪气得泄,精气复固\#1故疾而徐乃虚也。

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寒温,谓经脉阴阳之气也。若无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言其冥昧,不可即而知也。夫不可即知,故若无。慧然神悟,故若有也。

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也。知病先后,乃补写之。为虚与实者,工勿失其法。

《针经》曰:经气已至,慎守勿失。此之谓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若有若亡,为虚与实。

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妄为补写,离乱大经,误补实者,转令若得,误写虚者,转令若失,故曰若得若失也。《针经》曰:无实实无虚虚。此其诫也。○新校正云:详自篇首至此,与《太素》九针解篇经同而解异,二经互相发明也。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热在头身,宜才针。肉分气满,宜员针。咏气虚少,宜缇针。写热出血,发泄固病,宜锋针。破瘫肿,出脓血,宜姅针。调阴阳,去暴痹,宜员利针。治经络中痛痹,宜毫针。痹深居骨解腰脊节胜之问者,宜长针。虚风合于骨解皮肤之问,宜大针。此之谓各有所宜也。○新校正云:按别本姅一作铍。缇,音氏。

补写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气当时刻谓之开,已过未至谓之阖。时刻者,然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不已,气行不已。如是则当刻者谓之开,过刻及未至者谓之阖也。《针经》曰:馑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此所谓补写之时也。○新校正云:详自篇首至此,文出《灵枢经》,《素问》解之,互相发明也。《甲乙经》:补写之时,以针为之者。此脱此四字。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针穷其所当补写也。各不同形,谓长短锋颖不等。穷其补写,谓各随其疗而用之也。○新校正云:按九针之形,今具《甲乙经》。

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乃去针也。刺虚须其实者,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也。

言要以气至而有效也。经气已至,慎守勿失者,勿变更也。变,谓变易。更,谓改更。皆变法也。言得气至,叉宜馑守,无变其法,反招损也。

浅深在志者,知病之内外也。志一为意,志意皆行针之用也。近远如一者,深浅其候等也。

言气虽近远不同,然其测侯,皆以气至而有效也。如临深渊者,不敢堕也。

言气侯补写,如临深渊,不敢堕慢,失补写之法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

壮谓持针坚定也。《针经》曰:持针之道,坚者为实。则其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实字作宝。

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人,无左右视也。目绝妄视,心专一务,则用之铃中,无惑误也。○新校正云:详从刺实须其虚至此,文见《宝命全形论》,此又为之解,亦互相发明也。

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正指直刺,针无左右。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

检彼精神,令无散越,则气为神使,中外易调也。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谓驸之者,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附之作低腑。《太素》作付之。按《骨空论》附之疑作咐上。

举膝分易见也。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腑外两筋肉分问。极重按之,则足附上动脉止矣,故日举膝\#2分易见。

巨虚者,娇足腑独陷者。巨虚,穴名也。踏,谓举也。取巨虚下康,当举足取之,则腑外两筋之问陷下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欲知下康穴者,腑外两筋之问独陷下者,则其处也。

帝曰:余闻九针,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令可传于后世以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身形亦应之。针各有所宜,故曰九针。

新校正云:详此文与《灵枢经》相出入。人皮应天,覆盖于物,天之象也。

人肉应地,柔厚安静,地之象也。人脉应人,人筋应时,人脉应人者,盛衰变易,人之象也。人筋应时者,坚固贞\#3定,时之象也。

人声应音,备五音故。人阴阳合气应律,交会气通,相生无替,则律之象。

○新校正云:按别本气一作度。人齿面目应星,人面应七星者,所谓面有七孔应之也。○新校正云:详此注乃全元起之辞也。

人出入气应风,动出往来,风之象也。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身形之外,野之象也。

故一针皮,二针肉,三针脉,四针筋,五针骨,六针调阴阳,七针益精,八针除风,九针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气。此之谓各有所主也。

一馋针,二员针,三铲针,四锋针,五姅针,六员利针,七毫针,八长针,九大针。○新校正云:按别本外一作铍。

人心意应八风,动静不形,风之象也。人气应天,运行不息,天之象也。

人发齿耳目五声应五音六律,发齿生长,耳目清通,五声应同,故应五音及六律也。

人阴阳脉血气应地,人阴阳有交会,生成脉血,气有虚盈盛衰,故应地也。

人肝目应之九。肝气通目,木生数三,三而三之,则应之九也。九窍三百六十五,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无此七字。

人一以观动静天二以候五色七星应之以候发毋泽五音一以候宫商角征羽六律有余不足应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余九野一节俞应之以候闭节三人变一分人候齿泄多血少十分角之变五分以候缓急六分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分四时人寒温燥湿四时一应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简烂文,义理残\#1缺,莫可寻究,而上古书故且载之,以伫后之具本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一百二十四字,今有一百二十三字,又亡一字。

长刺节论篇刺家不诊,听病者言。在头头疾痛,为藏针之,藏,犹深也,言深刺之。故下文曰:○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为针之,无藏字。

刺至骨病已,上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皮者针之道,故刺骨无伤骨肉及皮也。

阴刺,入一傍四处,治寒热。头有寒热,则用阴刺法治之。阴刺,谓卒刺之如此数也。○新校正云:按别本卒刺一作平刺。按《甲乙经》:阳刺者,正内一傍内四。阴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阴刺疑是阳刺。

深专者,刺大藏,寒热病气深专攻中者,当刺五藏以拒之。迫藏刺背,背俞也,迫,近也。渐近于藏,则刺背五藏之俞也。

刺之迫藏,藏会,言刺近于藏者何也?以是藏气之会发也。腹中寒热去而止,言刺背俞者,无问其数,要以寒热去乃止针。

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若与诸俞刺之,则如此。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腐肿,谓肿中肉腐败为脓血者,痈小者浅刺之,痈大者深刺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腐作痈。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正。痈之大者,多出血,痈之小者,但直针之而已。○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大者多而深之,铃端内针为故正也。此文云小者深之,疑此误。

病在少腹有积,刺皮髓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侠脊两傍四椎问,刺两骼胶季胁肋问,导腹中气热下已。

少腹积,谓寒热之气结积也。皮布,谓齐下同身寸之五寸横约文。审刺而勿过深之。《刺禁论》曰: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由此故不可深之矣。侠脊四椎之问,据经无俞,恐当云五椎问,五椎之下,两傍正心之俞,心应少腹,故当言之问也。骼谓腰骨,胶一为髁字,形相近之误也。僇谓居胶,腰侧穴也。季胁肋问,当是刺季肋之问京门穴也。○新校正云:按《释音》皮骼作皮骷,是骷误作忏也。及遍寻《篇》《劫》中无储字,只有骷,骨端也。皮骷者,盖谓齐下横骨之端也。全元起本作皮髓,元起注云:齐傍缍起也。亦未为得。骼,口亚切。骷,光抹切。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日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问,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艮病已。

厥阴之脉,环阴器,抵少腹。冲脉与少阴之络,皆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其后行者,自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络循阴器合篡问,绕篡后,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康,贯脊属肾,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故刺少腹及两股问,又刺腰髁骨问也。腰髁骨者,腰房侠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处也。疝为寒生,故多刺之,少腹尽热乃止针。昊,热也。○新校正云:按别本篡一作基,又初患反。

病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问,不可中骨也,分,谓肉分问有筋维络处也。刺筋无伤骨,故不可中骨也。

病起筋,艮病已止。筋雍痹生,故得筋热病已乃止。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以热为故,大分,谓大肉之分。小分,谓小肉之分。

无伤筋骨,伤筋骨,瘫发若变,《针经》曰:病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瘫。又曰: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甚。伤筋骨则针太深,故瘫发若变也。

诸分尽热病已止。热可消寒,故病已则止。病在骨,骨重不可举,骨髓酸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已止。

骨痹刺无伤脉肉者何?自刺其气,通肉之大小分中也。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日狂。

气狂乱也。刺之虚脉,视分尽热病已止。病初发,岁一发,不治月一发,不治月四五发,名曰癫病。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诸分,其脉尤寒,以针补之。病风且寒且热,艮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泄卫气之拂\#5热。

刺骨髓,汗出百日,泄荣气之拂热。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拂热屏退,阴气内复,故多汗出,须眉生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一竟\#1固:原作『问』,据顾本改。

\#2膝:原作『脉』,据顾本改。\#3贞:顾本作『真』。\#4残:原作『浅』,据顾本改。

\#5拂:顾本作『佛』。下二『拂』字仿此。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二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皮部论篇黄帝问曰:余闻皮有分部,脉有经纪,筋有结络,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异,别其分部,左右上下,阴阳所在,病之始终,愿闻其道。岐伯对曰: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者,诸经皆然。

循经脉行止所主,则皮部可知。诸经,谓十二经脉也。十二经脉皆同。

阳明之阳,名曰害辈,辈,生化也。害,杀气也。杀气行则化生.弥,故日害辈辈,扶沸切。。

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阳明之络也。上,谓手阳明。下,谓足阳明也。

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络盛则入客于经,阳主外,阴主内。

阳谓阳络,阴谓阴络,此通言之也。手足身分所见经络皆然。少阳之阳,名日枢持,枢谓枢要,持谓执持。

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少阳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故在阳者主内,在阴者主出。以渗于内,诸经皆然。太阳之阳,名曰关枢,关司外动,以静镇为事,如枢之运,则气和平也。

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太阳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少阴之阴,名曰枢儒,儒顺也。守要而顺阴阳开阖之用○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儒作濡。

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少阴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其入经也,从阳部注于经,其出者,从阴内注于骨。心主之阴,名曰害肩,心主脉入掖下,气不和则妨害肩掖之动运。

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心主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太阴之阴,名曰关蛰,关闭蛰类,使顺行藏。○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蛰作执。

上下同法,视其部中有浮络者,皆太阴之络也,络盛则入客于经。部,皆谓本经络之所部分。浮,谓浮见也。

凡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列阴阳位,部主于皮,故日皮之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于皮毛,邪中之则胜理开,开则入客于络脉,留而不去,传入于经,留而不去,传入于府,凛于肠胃。

凛,积也,聚也。邪之始入于皮也,沂然起毫毛,开胜理;沂然,恶寒也。起,谓毛起竖也。胜理,皆谓皮空及文理也。

其入于络也,则络脉盛,色变;盛,谓盛满。变,谓易其常也。其入客于经也,则感虚乃陷下;

经虚邪入,故日感虚。脉虚气少,故陷下也。其留于筋骨之问,寒多则筋挛骨痛,热多则筋弛骨消,肉烁胭破,毛直而败。

挛,急也。弛,缓也。消,烁也。《针经》曰:寒则筋急,热则筋缓,寒胜为痛,热胜为气消。胭者肉之标,故肉消则胭破毛直而败也。胭,渠陨切。

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岐伯曰:皮者,脉之部也,脉气流行,各有阴阳,气随经所过而部主之,故云脉之部。

邪客于皮则胜理开,开则邪入客于络脉,络脉满则注于经脉,经脉满则入舍于府藏也。故皮者有分部,不与而生大病也。

脉行皮中,各有部分,咏受邪气,随则病生,非由皮气而能生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与作不愈。全元起本作不与。元起云:言不与经脉调和,则气伤于外,邪流入于内,叉生大病也。

帝曰:善。经络论篇黄帝问曰:夫络脉之见也,其五色各异,青黄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岐伯对曰:经有常色而络无常变也。

经行气,故色见常应于时。络主血,故受邪则变而不一矣。帝曰:经之常色何如?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黄、肾黑,皆亦应其经脉之色也。帝曰:络之阴阳,亦应其经乎?岐伯曰:阴络之色应其经,阳络之色变无常,随四时而行也。

顺四时气化之行止。寒多则凝泣,凝泣则青黑,热多则淳泽,掉泽则黄赤。此皆常色,谓之无病。五色具见者,谓之寒热。

淳,湿也。泽,润液也。谓微湿润也。帝曰:善。气穴论篇黄帝问曰:余闻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未知其所,愿卒闻之。岐伯稽首再拜对曰:窘乎哉问也!.其非圣帝,孰能穷其道焉,因请溢意尽言其处。

孰,谁也。帝捧手遗巡而却曰:夫子之开余道也,目未见其处,耳未闻其数,而目以明,耳以聪矣。

目以明耳以聪,言心志通明,迥如意也。岐伯曰:此所谓圣人易语,良马易御也。帝曰:余非圣人之易语也,世言真数开人意,今余所访问者真数,发蒙解惑,未足以论也。

开气穴真数,庶将解彼蒙昧之疑惑,未足以论迷深微之意也。然余愿闻夫子溢志尽言其处,令解其意,请藏之金匮,不敢复出。

言其处,谓穴俞处所。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请言之,背与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与十椎及上纪\#3。

天突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4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按今《甲乙经》、《经脉流注孔穴图经》当脊十椎下并无穴目,恐是七椎也,此则督脉气所主之。上纪之处次如下说。○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天突在结喉下五寸。

上纪者胃院也,谓中皖也。胱者,胃募也,在上院下同身寸之一寸,居心蔽骨与齐之中,手太阳、少阳、足阳明三脉所生,任脉气所发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可灸七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任脉之会也。蔽,必寐切。

下纪者关元也。关元者,小肠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

背胸邪击阴阳左右,如此其病前后痛涩,胸胁痛而不得息,不得卧,上气短气偏痛,新校正云:按别本偏一作满。

脉满起斜出尸脉,络胸胁支心贯鬲,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

寻此支络脉流注病形证,悉是督脉支络自尾肮出,各上行,斜络胁支心贯鬲,上加天突,斜之肩而下交于十\#5椎。○新校正云:详自背与心相控而痛至此,疑是骨空论文,简脱误于此。

藏俞五十穴,藏,谓五藏肝心脾肺肾,非兼四形藏也。俞,谓井荣俞经合,非背俞也。然井荣俞经合者,肝之井者,大敦也;荣,行问也;俞,太冲也;经,中封也;合,曲泉\#6也。大敦在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及三毛之中,足厥阴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行问,在足大指之问脉动应手陷者中,足厥阴脉之所流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击留作流。余所流并作留。○刺可入同身寸之三\#7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后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本节后内问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动脉应手。○足厥阴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中封,在足内踝前同身寸之一寸半○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一寸。○陷者中,仰足而取之,伸足乃得之,足厥阴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曲泉,在膝内辅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屈膝而得之,足厥阴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心包之井者,中冲也;荣,劳官也;俞,太陵也;经,问使也;合,曲泽也。中冲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陷者中,手心主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壮。劳官在掌中央动脉,手心主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陵在掌后骨两筋问陷者中,手心主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间使在掌后同身寸之三寸两筋问陷者中,手心主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灸三壮。○曲泽在肘内廉下陷者中,屈肘而得之,手心主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脾之井者,隐白也;荣,大都也;俞,太白也;经,商丘也;合,阴陵泉也。隐白在足大指之端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足太阴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大都,在足大指本节后陷者中,足太阴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白,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阴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商丘,在足内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阴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阴陵泉,在膝下内侧辅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阴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肺之井者,少商也;荣,鱼际也;俞,太渊也;经,经渠也;合,尺泽也。少商在手大指之端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手太阴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壮。○鱼际在手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手太阴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渊在掌后陷者中,手太阴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经渠在寸口陷者中,手太阴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不可灸,伤人神明。尺泽在肘中约上动脉,手太阴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肾之井者,涌泉也;荣,然谷也;俞,太溪也;经,复溜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溜作留。余溜字并同。○合,阴谷也。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足少阴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二\#8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然谷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阴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此多见血,令人立饥欲食。太溪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者中,足少阴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复溜在足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在内踝后上二寸动脉。○足少阴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阴谷;在膝下内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阴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如是五藏之俞,藏各五穴,则二十五俞,以左右脉具而言之,则五十穴。

府俞七十二穴,府,谓六府,非兼九形府也。俞,亦谓井荣俞原经合,非背俞也。肝之府胆,胆之井者,窍阴也;荣,侠溪也;俞,临泣也;原,丘虚也;经,阳辅也;合,阳陵泉也。窍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足少阳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侠溪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问,本节前陷者中,足少阳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临泣,在足小指次指本节后问陷者中,去侠溪同身寸之一寸半,足少阳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丘虚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临泣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辅在足外踝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虚同身寸之七寸,足少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陵泉,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腑外康陷者中,足少阳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9分,留十\#10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脾之府胃,胃之井者,厉兑也;荣,内庭也;俞,陷谷也;原,冲阳也;经,解溪也;合,三里也。厉兑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足阳明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壮。内庭在足大指次指外问陷者中,足阳明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二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陷谷在足大指次指外问本节后陷者中,去内庭同身寸之二寸,足阳明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冲阳在足附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问动脉上,去陷谷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解溪在冲阳后同身寸之二寸半○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半,《刺疟》注作三寸半,《素问》二注不同,当从《甲乙经》之说。○腕上陷者中,足阳明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咏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肺之府大肠,大肠之井者,商阳也;荣,二间也;俞,三问也;原,合谷也;经,阳溪也;合,曲池也。商阳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手阳明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二问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前内侧陷者中,手阳明咏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三问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后\#11内侧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之问,手阳明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溪在腕中上侧两筋问陪者中,手阳明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曲池在肘外辅屈肘两骨之中,手阳明脉之所入也,以手拱胸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心之府小肠,小肠之井者,少泽也;荣,前谷也;俞,后溪也;原,腕骨也;经,阳谷也;合,少海也。少泽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下同身寸之一分陷者中,手太阳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一壮。前谷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手太阳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后溪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后陷者中,手太阳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一壮。腕骨在手外侧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谷在手外侧腕中锐骨之下陷者中,手太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少海在肘内大骨外,去肘端同身寸之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手太场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心包之府三焦,三焦之井者,关冲也;荣,液门也;俞,中渚也;原,阳池也;经,支沟也;合,天井也。关冲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手少阳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液门.在手小指次指问陷者中,手少阳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吕中渚在手小指次指本节后问陷者中,手少阳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池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支沟在腕后同身寸之三寸两骨之问陷者中,手少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天井在肘外大骨之后同身寸之一寸两筋问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阳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肾之府膀胱,膀胱之井者,至阴也;荣,通谷也;俞,束骨也;原,京骨也;经,昆仑也;合,委中也。至阴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足太阳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通谷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太阳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束骨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后,赤白肉际陷者中,足太阳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京骨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昆仑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者中,细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委中在胭中央约文中动脉,○新校正云:详委中穴与《甲乙经》及《刺疟篇》注、《痹论》注同。又《骨空论》云:在膝解之后,曲脚之中,背面取之。又《热穴论》注、《刺热篇》注云在足膝后屈处。○足太场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如是六府之俞,府各六穴,则三十六俞。以左右脉俱而言之,则七十二穴。

热俞五十九穴,水俞五十七穴。并具《水热穴\#12论》中。○新校正云:按热俞又见《刺热篇》注。

头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此亦热俞之五十九穴也。中肥两傍各五,凡十穴。

谓五藏之背俞也。肺俞,在第三椎下两傍q心俞,在第五椎下两傍。肝俞,在第九椎下两傍。脾俞,在第十一椎下两傍。肾俞,在第十四椎下两傍。此五藏俞者,各侠脊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半,并足太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肝俞留六呼,余并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侠脊数之,则十穴也。

大椎上两傍各一,凡二穴。今《甲乙经》、《经脉流注孔穴图经》并不载,未详何俞也。○新校正云:按大椎上傍无穴,大椎下傍穴名大杼,后有,故王氏云未详。

目瞳子浮白二穴。瞳子髅在目外去毗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浮白在耳后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言之,各二为四也。

两脏厌分中二穴,谓环姚穴也。在脾枢后,足少阳太于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王氏云在牌枢后,按《甲乙经》云在牌枢中,后当作中。灸三壮,《甲乙经》作五壮。

犊鼻二穴,在膝体下腑上侠解大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耳中多所闻二穴,听官穴也。在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手足少阳手太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可入三分。

眉本二穴,钻竹穴也。在眉头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完骨二穴,在耳后入发际同身寸之四分,足太阳少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13:刺可入三\#14分,灸七壮。

项中央一穴,风府穴也。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二经之会,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灸之不幸,使人□。

枕骨二穴,窍阴穴也。在完骨上,枕骨下,摇动应手,足太阳少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15刺可入四分,灸可五壮。

上关二穴,《针经》所谓刺之则钦不能欠者也,在耳前上廉起骨,开口有空,手少阳足阳明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深令人耳无所闻。

大迎二穴,在曲颌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16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下关二穴,《针经》所谓刺之则欠不能饮者也。在上关下耳前动脉下康,合口有空,张口而闭,足阳明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耳中有干挝之,不得灸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挝之作挝抵。遗,音摘。钦,丘庶切。

天柱二穴,在侠项后发际大筋外康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伺'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巨\#17虚上下廉四穴,上康,足阳明与太阳合也,在膝犊鼻下脸外康同身寸之六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下康,足阳明与少阳合也,在上康下同身寸之六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r\==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并《刺热篇》注、《水热穴》注上康在三里下三寸,此云犊鼻下六寸者,盖三里在犊鼻下三寸,上康又在三里下三寸,故云六寸也。

曲牙二穴,颊车穴也。在耳下曲颊端陷者中,开口有空,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天突一穴,已前释也。天府二穴,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臂燸内康动脉,手太阴脉气所发,禁不可灸,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燸,奴到切。

天牖二穴,在颈筋间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下发际上,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灸\#18者可灸三壮。

扶突二穴,在颈当曲颓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后,手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天窗二穴,在曲颓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解二穴,谓肩井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关元一穴,新校正云:详此已前释,旧当篇再注,今去之。委阳二穴,三焦下辅俞也。在胭中外康两筋问,此足太阳之别络,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屈伸而取之。

肩贞二穴,在肩曲甲下两骨解问,肩髁后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门一穴,在项发际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脉阳维二经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19,灸之令人□。○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云去风府一寸。

齐一穴,齐中也,禁不可刺,刺之使人齐中恶疡,渍矢出者死不可治,若灸者可灸三壮。

胸俞十二穴,谓俞府、或中、神藏、灵墟、神封、步廊,左右则十二穴也。俞府在巨骨下侠任脉两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下五穴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足少阴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背俞二穴,大杼穴也。在脊第一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脉别络手足太阳三脉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

膺俞十二穴,谓云门、中府、周荣、胸卿、天溪、食窦,左右则十二穴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周荣、胸卿。○云门在巨骨下侠任脉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六寸○新校正云:按《水热穴》注作胸中行两傍,与此文虽异,处所无别。○陷者中,动咏应手,云门、中府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余五穴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手太阴脉气所发,云门、食窦举臂取之,余并仰而取之,云门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太深令人逆息,中府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余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详王氏以此十二穴并手太阴,按《甲乙经》云门乃手太阴,中府乃手足太阴之会,周荣已下乃足太阴,非十二穴并手太阴也。

分肉二穴,在足外踝上绝骨之端同身寸之三分筋肉分闲,阳维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分肉穴,详处所疑是阳辅,在足外踝上,辅骨前绝骨端如前三分所,又按《刺腰痛》注作绝骨之端如后二分,刺入五分,留十呼。与此注小异。

踝上横二穴,内踝上者,交信穴也。交信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问,足阴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外踝上,附阳穴也。附阳去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阳前少阳后筋骨问,阳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附阳作付阳。

阴阳娇四穴,阴跚穴在足内踝下,是谓照海,阴踏所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踏穴,是谓申\#20脉,阳踏所生,在外踝下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作在外踝下五分,《缪刺论》注云外踝下半寸。○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21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留七呼作六呼,《刺腰痛篇》注作十呼。

水俞在诸分,分,谓肉之分理问,治水取之。热俞在气穴,写热则取之。

寒热俞在两骸厌中二穴,骸厌,谓膝外侠膝之骨厌中也。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谓五里穴。所以谓之大禁者,谓其禁不可刺也。《针经》曰:迎之五里,中道而上,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气.尽矣二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盖谓此也。又曰:五里者,尺泽之后五里。与此文同。

凡三百六十五穴,针之所由行也。新校正云:详自藏俞五十至此,并重复共得三百六十穴,通前天突、十椎、上纪、下纪,共三百六十五穴,除重复,实有三百一十三穴。

帝曰:余已知气穴之处,游针之居,愿闻孙络溪谷,亦有所应乎?孙络,小络也,谓络之支别者。

岐伯曰: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亦以应一岁,以溢奇邪,以通荣卫,荣卫稽留,卫散荣溢,气竭血着,外为发热,内为少气,疾写无息,以通荣卫,见而写之,无问所会。

荣积卫留,内外相薄者,见其血络当即写之,亦无问其脉之俞会。帝曰:愿闻溪谷之会也。岐伯曰: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以合大气。

邪缢气尘,脉热肉败!荣卫不行,必将为脓,内销骨髓,外破大腘\#22热过故致是。

留于节奏,必将为败。若留于骨节之问,津液所奏之处,则骨节之问,髓液皆渍为脓,故必败烂筋骨而不得屈伸矣。

积寒留舍,荣卫不居,卷内\#23缩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寒肉缩筋。

肋肘不得伸,内为骨痹,外为不仁,命日不足,大寒留于溪谷也。邪气盛甚,真气不荣,髓溢内消,故为是也。不足,谓阳气不足也。寒邪外薄,久积淹留,阳不外胜,内消筋髓,故日不足,大寒留于溪谷之中也。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亦应一岁。其小痹淫溢,循脉往来,微针所及,与法相同。

若小寒之气,流行淫溢,随脉往来为痹病,用针调者,与常法相同尔。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发蒙解惑,藏之金匮,不敢复出。乃藏之金兰之室,署日气穴所在。岐伯曰:孙络之脉别经者,其血盛而当写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于络,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十四络者,谓十二经络兼任脉督脉之络也。脾之大络起自于脾,故不并言之也。

内解写于中者十脉。解,谓骨解之中经络也。虽则别行,然所受邪亦还.注写于五藏之脉,左右各五,故十脉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二竟\#1知:原作『之』,据顾本改。

\#2化生:顾本作『生化』。\#3上纪:『纪』下疑脱『下纪』二字。

\#4阴:原作『央』,据顾本改。\#5十:顾本作『七』。\#6泉:原作『水』,据顾本改。

\#7三:顾本作『六』。\#8二:顾本作『三』。\#9六:顾本作『五』。

\#10十:顾本作『七』。\#11后:原脱,据顾本补。\#12穴:原脱,据顾本补。

\#13按《甲乙经》云:此五字原脱,据顾本补。\#14三:顾本作『二』。

\#15云:原作『去』,据顾本改。\#16二:顾本作『三』。

\#17巨:原脱,据顾本补。\#18灸:顾本『灸』上有『若』字。

\#19灸:原脱据顾本改。\#20申:原作『中』,据顾本改。

\#21三:顾本作『二』。\#22腘:疑当作『□』。\#23内:顾本作『肉』。

\#24还:顾本作『随』。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三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气府论篇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

兼气浮薄相通者言之,当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正经脉会发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则其数也。

两眉头各一,谓钻竹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谓大杼、风门各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别本云入发至项三寸。又注云:寸同身寸也,诸寸同法。与此注全别。此注谓大杼、风门各二穴,所在灸刺分壮,与《气穴》同法。今《气穴》篇中无风门穴,而注言与.同法,此注之非可见。此非王氏之误,误在后人。详此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盖是说下文浮气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故王都不解释,直云寸为同身寸也。但以顶误作项,剩半字耳。所以言入发至顶者,自入发顾会穴至顶百会几三寸,自百会后至顶又三寸,故云入发至顶三寸。傍五者,为兼中行傍数有五行也。相去三寸者,盖谓自百会顶中数左右前后各三寸,有五行行五,共二十五穴也。后人误,将顶为项,以为大杼、风门,此甚误也。况大杼在第一椎下两傍,风门又在第三\#2椎下,上云发际非止三寸半也,其误甚明。\(颇,信。\)

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浮气,谓气浮而通之可以去热者也。五行,谓头上自发际中同身寸之二寸后至顶之后者也。二十五者,其中行,则顾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问五,督脉气也。次侠傍两行,则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各五,本经气也。又次傍两行,则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各五,足少阳气也。两傍四行各五,则二十穴。中行五,则二十五也。其刺灸分壮,与《水热穴》同法。

项中大筋两傍各一,谓天柱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风府两傍各一,谓风池二穴也。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风池足少阳阳维之会,非太阳之所发也。经言风府两傍,乃天柱穴之分位,此亦覆明上项中大筋两傍穴也,此注剩出风池二穴于九十三数外,更剩前大杼、风门,及此风池六穴也。

侠脊以下至尸尾二十一节十五问各一,十五问各一者,今《中诰孔穴图经》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谓附分、魄户、神堂、请嘻、鬲关、魂门、阳纲、意舍、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十三也。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项内廉两傍,各相去侠脊同身寸之二\#3寸,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魄户在第三椎下两傍,上直附分,足太阳脉气所发,下十二穴并同,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如附分法。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上直魄户,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同附分法。讳嘻在第六椎下两傍,上直神堂,○新校正云:按《骨空论》注云:以手厌之,令病人呼讳嘻之声,则指下动矣。○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灸如附分法。鬲关在第七椎下两傍,上直请嘻,正坐开肩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可灸五壮。○魂门在第九椎下两傍,上直鬲关,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鬲关法。阳纲在第十椎下两傍,上直魂黄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魂门法。意合在第十一椎下两傍,上直阳纲,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阳纲法。胃仓在第十二椎下两傍,上直意舍,刺灸分壮如意舍法。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傍,上直胃仓,刺同胃仓,可灸三十壮。○新校正云:按肓门灸三十壮,与《甲乙经》同。《水穴》注作灸三壮。○志室城第十四椎下两傍,上直肓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傍,上直志室,伏而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新校正云:按志室、胞肓灸如魄户五壮,《甲乙经》作三壮,《水穴》注亦作三壮,《热穴》注志室亦作三壮。○秩边,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上直胞肓,伏而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谊嘻,上衣下喜。\)

五藏之俞各五,六府之俞各六,肺俞在第三椎下两傍,侠脊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心俞在第五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七呼,肝俞在第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脾俞在第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肝俞法,留七呼。肾俞在第十四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胆俞在第十椎下两傍,相去如肺俞法,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胃俞在第十二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胆俞法。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六呼。小肠俞在第十八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肾俞法,留六呼。五藏六府之俞,若灸者并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或者疑经中各五各六,以各字为误者,非也。所以言各者,谓左右各五各六,非谓每藏府而各五各六也。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傍各六俞。谓委中、昆仑、京骨、束骨、通谷、至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如《气穴》法。经言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今此所有兼亡者九十三穴,由此则大数差错传写有误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今兼大杼、风门、风池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总数考之,明知此三穴后之妄增也。

足少阳脉气所发者六十二穴:两角上各二\#4谓天冲、曲鬓左右各二也。天冲在耳上如前同身寸之三分,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5壮。曲鬓在耳上入发际曲阳陷者中,鼓颌有空,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天冲法。

直目上发际内各五,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是也。临泣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留七呼。目窗在临泣后同身寸之一寸,正营在目窗后同身寸之一寸,承灵在正营后同身寸之一寸半,脑空在承灵后同身寸之一寸半,侠枕骨后枕骨上,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脑空在枕骨后\#6枕骨上,《甲乙经》作玉枕骨下。

耳前角上各一,谓颌厌二穴也,在曲角下显颛之上上康,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深令人耳无所闻。显,仁涉切。额,汝车切。

耳前角下各一,谓悬厘二穴也。在曲角上显颛之下康,手足少阳阳明四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后手少阳中云角上,此云角下,叉有一误。

锐发下各一,谓和髅二穴也。在耳前锐发下横动脉,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手足少阳手太阳之会。

客主人各一,客主人,穴名也。在耳前上康起骨,开口有空,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气穴》注、《刺禁》注并云手少阳足阳明之会,与此异。

耳后陷中各一,谓翳风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下关各一,下关,穴名也。所在刺灸,《气穴》同法。耳下牙车之后各一,谓颊车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缺盆各一,缺盆,穴名也。在肩上横骨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骨空》注作手阳明。

掖下三寸,胁下至胱,八问各一,掖下三寸,同身寸也。掖下,谓渊掖、辄筋、天池,胁下至朕,则日月、章门、带脉、五枢、维道、居髅九穴也,左右共十八穴也。渊掖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脉气所发,举臂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禁不可灸。辄筋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复前行同身寸之一寸搓胁,○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搓作着。下同。○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天池在乳后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掖下三寸搓胁直掖獗肋间,手心主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日月,胆募也,在第三肋端,横直心蔽骨傍各同身寸之二寸五分,上直两乳,○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日月在期门下五分。○足太阴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章门,脾募也,在季肋端,足厥阴少阳二脉之会,侧外屈上足伸下足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带脉在季肋下同身寸之一寸八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五壮。五枢在带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维道在章门下同身寸之五寸三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灸分壮如章门法。居髅在章门下同身寸之四寸三分,骼骨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监骨上。○陷者中,阳踏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维道法。所以谓之八间者,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几八肋骨。

□枢中傍各一,谓环姚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气穴论》云两□厌分中,王注为环姚穴。又《甲乙经》注:环姚在□枢中。今云□枢中傍各一者,盖谓此穴在□枢中也。傍各一者,谓左右各一穴也,非谓环姚在□枢中傍也。

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谓阳陵泉、阳辅、丘虚、临泣、侠溪、窍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足阳明脉气所发者六十八穴:额颅发际傍各三,谓悬颅、阳白、头维左右共六穴也。正面发际横行数之,悬颅在曲角上显顾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白在眉上同身寸之一寸直瞳子,足阳明阴维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三壮。头维在额角发际侠本神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足少阳阳明二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禁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阳白足少阳阳维之会,今王氏注云足阳明阴维之会。详此在足阳明脉气所发中,则足阳明近是。然阳明经不到此,又不与阴维会,疑王注非,《甲乙经》为得矣。

面□骨空各一,谓四白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一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刺入三分,灸七壮。

大迎之骨空各一,大迎,穴名也。在曲颌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人迎各一,人迎,穴名也。在颈侠结喉傍大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过深杀人,禁不可灸。

缺盆外骨空各一,谓天髅二穴也。在肩缺盆中上伏骨之陬陷者中,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伏骨作瑟骨。\(瑟,音必。\)膺中骨间各一,谓膺窗等六穴也。膺窗在胸两傍,侠中行各相去同身寸之四寸,巨骨下同身寸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此穴之上,又有气户、库房、屋翳,下又有乳中、乳根。气户在巨骨下,下直膺窗,去膺窗上同身寸之四寸八分。库房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屋翳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三寸二分,下即膺窗也。膺窗之下,即乳中也。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则乳根穴也。并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乳中禁不可灸刺,灸刺之不幸生蚀疮,疮中有清汁脓血者可治,疮中有痣肉若蚀疮者死。余五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侠鸠尾之外,当乳下三寸,侠胃院各五,谓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五穴也。左右共一寸也。侠腹中行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四寸。○新校正韦云:按《甲乙经》云各二寸。疑此注剩各字。○不容在第四肋端,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容刺入五分,此云并入八分,疑此注误。

侠齐广三寸各三,广,谓去齐横广也。广三寸者,各如太乙之远近也。各三者,谓滑肉门、天枢、外陵也。滑肉门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枢在滑肉门\#7下同身寸之一寸,正当于齐,外陵在天枢下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天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滑肉门、外陵各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天枢在齐傍各二寸,上日滑肉门,下日外陵,是三穴者,去齐各二寸也。今此经注云广三寸,《素问》、《甲乙经》不同,然《甲乙经》分寸与诸书同,特此经为异也。

下齐二寸侠之各三,下齐二寸,则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大巨穴也。各三者,谓大巨、水道、归来也。大巨在外陵下伺身寸之一寸,足阳明咏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咏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壮。归来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二寸,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气街动脉各一,气街,穴名也。在归来下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此注与《甲乙经》同。《刺热》注及《热穴》注云气街在腹脐下,横骨两端,鼠既上,《刺禁论》注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骨空》注云在毛际两傍,鼠既上。诸注不同,今备录之。

伏菟上各一,谓牌关二穴也。在膝上伏菟后交分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谓三里、上康、下廉、解溪、冲阳、陷谷、内庭、厉兑八穴也。左右言之则十六俞也。上廉足阳明与大肠合,下康足阳明与小肠合,其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所谓分之所在穴空者,足阳明脉自三里穴分而下行,其直者,循腑过附入中指出其端,则厉兑也,其支者与直俱行至足附上入中指次问,故云分之所在穴空也。之,往也。言分而各行往指问穴空处也。

手太阳脉气所发者三十六穴:目内毗各一,谓睛明二穴也。在目内毗,手足太阳足阳明阴踏阳踏五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诸穴有云数脉会发而不于所会刺脉下言之者,出从其正者也。

目外各一,谓瞳子僇二穴也。在目外去毗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骨下各一,谓顾髅二穴也。□,顽也。顽,面顾也。在面顽骨下陷者中,手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顺,音仇。\)耳郭上各一,谓角孙\#8二穴也。在耳上郭表之中间上,发际之下,开口有空,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太阳作手阳明。

耳中各一,谓听官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巨骨穴各一,巨骨,穴名也。在肩端上行两叉骨间陷者中,手阳明踏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壮。

曲掖上骨穴各一,谓懦俞二穴也。在肩燸后大骨下脾上康陷者中,手太阳阳维踏咏三经之会,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手足太阳。

柱骨上陷者各一,谓肩井二穴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上天窗四寸各一,谓天窗、窍阴四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肩解各一,谓秉风二穴也。在肩上小髑骨后,举臂有空,手太阳阳明手足少阳四脉之会,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肩解下三寸各一,谓天宗二穴也。在秉风后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六俞所起于指端,经言至小指本,则以端为本,言上之本也,下文阳明少阳同也。六俞,谓小海、阳谷、腕骨、后溪、前谷、少泽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此手太阳、阳明、少阳三经,各言至手某指本,王注以端为本者,非也。详手三阳之井穴,尽出手某指之端,爪甲下际,此言本者,是逐指爪甲之本也,又安得以端为本哉。

手阳明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项上各二,谓迎香、扶突各二穴也。迎香在鼻下孔傍,手足阳明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扶突在曲颊下同身寸之二\#9寸人迎后,手阳明脉气所四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大迎骨空各一,大迎,穴名也。在曲颌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大迎穴已见前足阳明经中,今又见于此,王氏不注所以,当如顾髅穴,两出之义。

柱骨之会各一,谓天鼎二穴也。在颈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同身寸之半寸,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半。

髁骨之会各一,谓肩髑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髑骨《气穴》注中无,《刺热》注、《水热穴》注、《骨空论》注中有之。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谓三里、阳溪、合谷、三问、二闲、商阳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气穴论》注有曲池而无三里。曲池手阳明之合也,此误出三里而遗曲池也。

手少阳脉气所发三十二穴:鼾骨下各一\#10,谓观髅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手少.阳脉同法。此穴中手少阳太阳脉气俱会于中,等无优劣,故重说于此,下有者同。

眉后各一,谓丝竹空二穴也。在眉后陷者中,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不可灸,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少阳作足少阳,留六呼作三呼。

角上各一,谓悬厘二穴也。此与足少阳脉中同,以是二脉之会也。○新校正云:按足少阳脉中言角下,此云角上,疑此误。

下完骨后各一,谓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12。

项中足太阳之前各一,谓风池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于耳中,手足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在显驭后发际,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可入三分。

侠扶突各一,谓天窗二穴也。在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贞各一,肩贞,穴名也。在肩曲胛下两骨解问,肩髑后陪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贞下三寸分问各一,谓肩髅、燸会、消烁各二穴也。其穴各在肉分问也。肩髅在肩端燸上,斜举臂取之,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懦会在臂前康,去肩端同身寸之三寸,手阳明少阳二络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灸者可灸五壮。消滦在肩下臂外关掖斜肘分下行问,手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谓天井、支沟、阳池、中渚、液门、关冲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今少一穴。○新校正云:按会阳二穴,为二十九穴,乃剩一穴,非少也。少当作剩字。

项中央二,是谓风府、瘠门二穴也。悉在项中,余一\#13穴今亡。风府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门在项发际宛宛中,去风府同身寸之一寸,督脉阳维二经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灸之令人瘠。○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风府、瘠门悉在项中,余一穴今亡者,非谓此二十八穴中亡一穴也,王氏盖见《气穴论》大椎上两傍各一穴,亦在项之穴也,今亡,故云余一穴今亡也。

发际后中八,谓神庭、上星、自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问、脑户八穴也。其正发际之中也。神庭在发际直鼻,督脉足太阳阳明脉三经之会,禁不可刺,若刺之令人癫疾,目失睛,若灸者可灸三壮。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自会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前顶在自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问陷者中。百会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之交会。后顶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强闲在后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脑户在强问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不可灸。此八者并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百会、强间、脑户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上星留六呼,脑户留三呼,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脑户不可灸,《骨空论》注云不可妄灸。

面中三,谓素髅、水沟、龈交三穴也。素髅在鼻柱上端,督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水沟在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督脉手阳明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龈交在唇内齿上龈缝,督脉任脉二经之会,可逆刺之,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此三者正居面左右之中也。

大椎以下至尸尾及傍十五穴。脊椎之闲有大椎、陶道、身柱、神道、灵台、至阳、筋缩、中枢、脊中、悬枢、命门、阳关、腰俞、长强、会阳十五俞也。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中,三阳-鱼督脉之会。陶道在项大椎节下问,督脉足太阳之会,俯而取之。身柱在第二\#14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神道在第五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灵台在第六椎节下问,俯而取之。至阳在第七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筋缩在第九椎节下间,俯而取之。中枢在第十椎节下问,俯而取之。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禁不可灸,令人楼。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问,俯而取之。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闲,坐而取之。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间。长强在脊肮端,督脉别络少阴二脉所结。会阳穴在阴尾骨两傍。几此十五者,并督脉气所发,腰俞、长强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二寸,《水穴论》注作二分,腰俞穴《缪刺论》注作二寸,《热穴》注作二寸,《刺热》注作二分,诸注不同。虽《甲乙经》作二寸,疑大深,与其失之深,不若失之浅,宜作二分之说。○留七呼。悬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会阳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陶道、神道各留五呼。陶道、身柱、神道、筋缩可灸五壮,大椎可九壮,余并可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灵台、中枢、阳阐三穴\#15。

至鳜下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通项骨三节,即二十四节。任脉之气所发者二十八穴:

今少一穴。喉中央二,谓廉泉、天突二穴也。康泉在颌下结喉上舌本下,阴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天突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膺中骨陷中各一,谓环玑、华盖、紫官、玉堂、膻中、中庭六穴也。漩玑在天突下同身寸之一寸,华盖在谈玑下同身寸之一寸,紫官、玉堂、擅中、中庭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任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鸠尾下三寸,胃院五寸,胃院以下至横骨六寸半一。新校正云:详一字疑误。

腹脉法也。鸠尾,心前穴名也。其正当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鸠乌尾形,故以为名也。鸠尾下有鸠尾、巨阙、上院、中院、建里、下院、水分、齐中、阴交、脖腴、丹田、关元、中极、曲骨十四俞也。鸠尾在臆前,蔽骨下同身寸之五分,任脉之别,不可灸,刺人无蔽骨者,从歧骨际下行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一寸半。为鸠尾处也。下次巨阙、上院、中院、建里、下院、水分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上院则足阳明手太阳之会,中院则手太阳少阳足阳明三脉所生也。齐中禁不可刺,若刺之使人齐中恶疡,渍矢出者死不治。阴交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任脉阴冲之会。脖腴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半。丹田,三焦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二寸。关元,小肠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也。中极在关元下一寸,足三阴之会也。曲骨在横骨上,中极下同身寸之一寸,足厥阴之会。凡此十四者,并任脉气所发。建里、丹田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分十呼。○上院、阴交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下院、水分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中院、脖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曲骨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留七呼,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关元、中院各可灸七壮,齐中、中极、曲骨各三壮,余并可五壮。自鸠尾下至阴闲,并任脉主之,腹脉法也。○新校正云:据此注云余并刺入一寸二分,关元在中,与《甲乙经》及《气穴》、《骨空》注刺入二寸不同,当从《甲乙经》之寸数。

下阴别一,谓会阴一穴也。自曲骨下至阴,阴之下两阴之问则此穴也,是任脉别络侠督脉者冲脉之会,故日下阴别一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七呼作三呼。

目下各一,谓承泣二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七分,上直瞳子,阳踏任脉足阳明三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不可灸。

下唇一,谓承浆穴也。在颐前下唇之下,足阳明脉任脉之会,开口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六呼。

龈交一。龈交,穴名也。所在刺灸分壮与脉法同。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侠鸠尾外各半寸至齐寸一,谓幽门、通谷、阴都、石关、商曲、肓俞六穴,左右则十二穴也。幽门侠巨阙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半寸陷者中,下五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此云各刺入一寸,按《甲乙经》云幽门、通谷刺入五分。

侠齐下傍各五分至横骨寸一,腹脉法也。谓中注、髓府、胞门、阴关、下极五穴,左右则十穴也。中注在肓俞下同身寸之五分,上直幽门,下四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

足少阴舌下,厥阴毛中急脉各一,足少阴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是日月本,左右二也。足少阴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急脉在阴髦中,阴上两傍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按之隐指坚,然甚按则痛引上下也。其左者,中寒则上引少腹,下引阴九,善为痛,为小腹急中寒。此两脉皆厥阴之大络通行其中,故日厥阴急脉,即睪之系也。可灸而不可刺,病疝少腹痛,即可灸。○新校正云:详舌下毛中之穴,《甲乙经》无。

手少阴各一,谓手少阴邮穴也。在腕后同身寸之半寸,手少阴邮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二也。

阴阳娇各一,阴踏一,谓交信穴也。交信在足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踏一,谓附阳穴也。附阳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阳前少阳后筋骨问,馑取之,阳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四也。

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经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谓气府也。然散穴俞,诸经脉部分皆有之,故经或不言,而《甲乙经》经脉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三竟\#1与:『与』下原有『注」字,据顾本删。

\#2三:顾本作『二』。\#3二:顾本作『三』。\#4二:原作『三』,据顾本改。

\#5三:顾本作『五」。\#6彼:原作『上』,据顾本改。\#7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柜在滑肉门:此十六字原脱,据顾本补。

\#8孙:原作『系』,据顾本改。\#9二:顾本作『一』。\#10一:原作『下』,据顾本改。

\#11少:颇本作『太』。\#12法:原脱,据顾本补。\#13一:原作『二』,据颜本改。

\#14二:顾本作『三』。\#15穴:原作『阳』,据顾本改。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骨空论篇黄帝问曰:余闻风者百病之始也,以针治之奈何?

始,初也。岐伯对曰:风从外入,令人振寒,汗出头痛,身重恶寒,风中身形,则胜理闭密,阳气内拒,寒复外胜,胜拒相薄,荣卫失所,故如是。

治在风府,风府,穴也。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督脉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风府注,《气穴论》、《气府论》中各已注,与《甲乙经》同,此注云督脉足太阳之会,可灸五壮者,’乃是风门热府穴也。当云督脉阳维之会,留三呼,不可灸。乃是。

调其阴阳,不足则补,有余则写。用针之道,铃法天常,盛写虚补,此其常也。

大风颈项痛,刺风府,风府在上椎。上椎,谓大椎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

大风汗出,灸谊嘻,讳嘻在背下侠脊傍三寸所,厌之令病者呼讳嘻,谊嘻应手。

请嘻,穴也。在肩膊内廉侠第六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三寸,以手厌之,令病人呼请嘻之声,则指下动矣,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讳嘻者因取为名尔。\(膊,音博。\)从风僧风,刺眉头。

谓钻竹穴也。在眉头陷者中脉动应手,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失枕在肩上横骨间。谓缺盆穴也。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入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作足阳明,此云手阳明,详二经俱发于此,故王注两言之。

折使偷臂齐肘正,灸脊中。褕读为摇,摇谓摇动也。然失枕非独取肩上横骨间,亦当正形灸脊中也。欲而验之,则使摇动其臂,屈折其肘,自项之下,横齐肘端,当其中问,则其处也,是日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问,督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阳关穴,《甲乙经》无。

纱络季胁引少腹而痛胀,刺谊嘻。炒,谓侠脊两傍空软处也。少腹,齐下也。

腰痛不可以转摇,急引阴卵,刺八髅与痛上,八髅在腰尸分问。八或谓九,验《真骨》及《中诰孔穴经》正有八髅无九僇也。分,谓腰尸筋肉分问陷下处。

鼠瘦寒热,还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营。膝外骨问也。屈伸之处,寒气喜中,故名寒府也。解,谓骨解。营,谓深刺而必中其营也。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拜而取者,使膝外。空开也。跪而取之者,令足心宛宛处深定也。

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裹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

新校正云:按《难经》、《甲乙经》无上迹循面入目六字。冲脉者,起于气街,并少阴之经,新校主云:按《难经》、《甲乙经》作阳明。

侠齐上行,至胸中而散。任脉、冲脉者,奇经也。任脉当齐中而上行,冲脉侠齐两傍而上行。然中极者,谓齐下同身寸之四寸也。言中极之下者,言中极从少腹之内上行,而外出于毛际而上,非\#2谓本○起于此也。关元者,谓齐下同身寸之三寸也。气街者,穴名也。在毛际两傍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也。言冲脉起于气街者,亦从少腹之内,与任脉并行,而至于是乃循腹也。何以言之?《针经》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与少阴之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又曰:冲脉任脉者,皆起于胞中,上循脊裹,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各行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皮肤热,血独盛则渗灌皮肤,生毫毛。由此言之,则任脉乃\#3从少腹之内上行,至中极之下,气街之内,明矣。○新校正云:按气街与《气府论》、《刺热篇》、《水热穴篇》、《刺禁论》等注重,文虽不同,处所无别,备注《气府论》中。

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痕聚。冲脉为病,逆气裹急。督脉为病,脊强反折。

督脉,亦奇经也。然任脉冲脉督脉者,一源而三歧也,故经或谓冲脉为督脉也。何以明之?今《甲乙》及古《经脉流注图经》以任脉循背者,谓之督脉,自少腹直上者谓之任脉,亦谓之督脉,是则以背腹阴阳别为名目尔。以任脉自胞上过带脉贯齐而上,故男子为病,内结七疝,女子为病,则带下痕聚也。以冲脉侠齐而上,并少阴之经,上至胸中,故冲脉为病则逆气裹急也。以督脉上循脊裹,故督脉为病则脊强反折也。

督脉者,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起,非初起,亦犹任脉冲脉起于胞中也,其实乃起于肾下,至于少腹则下行于腰横骨围之中央也。系廷孔者,谓窈漏,近所谓前阴穴也。以其阴廷系属于中,故名之。

其孔,溺孔之端也,孔,则窈漏也。窈漏之中,其上有溺孔焉。端,谓阴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而督脉自骨围中央则至于是。

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督脉别络,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下循阴器,乃合篡问也。所谓问者,谓前阴后阴之两问也。自两问之后,已复分而行,绕篡之后。

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别,谓别络分而各行之于焦也。足少阴之络者,自股内后廉贯脊属肾,足太阳络之外行者,循脾枢络股阳而下;其中行者,下贯臀,至胭中与外行络合。故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也。○新校正云:详各行于焦,疑焦字误。

与太阳起于目内毗,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

接绕臀而上行也。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贯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击两目之下中央。

自与太阳起于目内毗下至女子等,并督脉之别络也。其直行者,自尸上循脊裹而至于鼻人也。自其少腹直上,至两目之下中央。并任脉之行,而云是督脉所系。由此言之,则任脉冲脉督脉,名异而同一体也。

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寻此生病正是任脉,经云为冲疝者,正明督脉以别主而异目也。何者?若一脉一气而无阴阳之异主,则此生病者当心背俱痛,岂独冲心而为疝乎。

其女子不孕,瘾痔遗溺哑干。亦以冲咏任脉并自少腹上至于咽喉,又以督脉循阴器合篡问绕篡后别绕臀,故不孕疮痔遗溺哑干也。所以谓之任脉者,女子得之以任养也,故经云此病其女子不孕也。所以谓之冲脉者,以其气上冲也,故经云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也。所以谓之督脉者,以其督领经脉之海\#4也。由此三用,故一源三歧,经或通呼,似相谬引,故下文曰:

督脉生丙治督脉,治在骨上,甚者在齐下营。此亦正任脉之分也,冲任督三脉异名同;体亦明矣。骨上,谓腰横骨上髦际中曲骨穴也,任脉足厥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壮。齐下,谓齐直下同身寸之一寸阴交穴,任脉阴冲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其上气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中,谓缺盆两问之中天突穴,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其病上冲喉者,治其渐,渐者上侠颐也。阳明之脉,渐上颐而环唇,故以侠颐名为渐也,是为大迎。大迎在曲颌前骨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陷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赛膝伸不屈,治其楗。赛膝,谓膝痛屈伸奏难也。楗,谓脏辅骨上,横骨下,股外之中,侧立摇动取之,筋动应手。挞,音健。

坐而膝痛,治其机。髋骨两傍相接处。立而暑解,治其骸关。暑,热也。若膝痛,立而膝骨解中热者,治其骸关。骸关,谓膝解也。一经云起而引解,言膝痛起立,痛引膝骨解之中也。暑、引二字其义则异,起、立二字其意颇同。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腘。腘,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委中穴,背面取之,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入,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治其关。关在胭上,当挞之后,背立按之,以动摇筋应手。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内。谓大杼穴也。所在灸刺分壮,与《气穴》同法。

连腑若折,治阳明中俞胶。若膝痛不可屈伸,连腑痛如折者,则针阳明脉中俞胶也,是则正取三里穴也。

若别,治巨阳、少阴荣。若痛而膝如别离者,则治足太阳少阴之荣也。足太阳荣,通谷也,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足少阴荣,然谷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淫滦经酸,不能久立,治少阳之维,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外踝上五寸,乃足少阳之络,此云维者,字之误也。

在外踝\#5上五寸。淫滦,谓似酸痛而无力也。五寸一云四寸。《中语图经》外踝上四寸无穴,五寸是光明穴也。足少阳之络,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辅骨上横骨下为挞,侠髋为机,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骸下为辅,辅上为胭,胭上为关,头横骨为枕。

由是则谓膝辅骨上、腰髋骨下为挞。挞上为机,膝外为骸关,挞后为关,关下为蝈,胭下为辅骨,辅骨上为连骸。连骸者,是骸骨相连接处也。头上之横骨,为枕骨。

水俞五十七穴者,尸上五行,行五,伏菟上两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所在刺灸分壮,具《水热穴论》中,此皆是骨空,故《气穴篇》内与此重言尔。

髓空在脑后五\#6分,在颤际锐骨之下,是谓风府,通脑中也。一在龈基下,当颐下骨陷中有穴容豆,《中语图经》名下绩。\(龈,音银。\)一在项后中复骨下,谓瘠门穴也。在项发际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脉阳维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

一在脊骨上空,在风府上。上\#7谓脑户穴也。在枕骨上,大羽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宛宛中,督脉足太阳之会,此别脑之户,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瘠,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大羽者,强一问之别名。《气府》注云:若灸者,可灸五壮。

脊骨下空,在尸骨下空。不应主疗,经阙其名。○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长强在脊肮端,正在尸骨下。王氏云:不应主疗,经阙其名。得非误乎?

数髓空在面侠鼻,谓颅髅等穴,经不二指陈其处,小小者尔。或骨空在口下当两肩。

谓大迎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前侠颐同法。两膊骨空,在膊中之阳。

近肩髑穴,经无名。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问。在支沟上同身寸之一寸,是谓通问。0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去沟上一寸名三阳络,通问岂其别名欤!

股骨上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在阴市上伏菟穴,下在承挞也。腑骨空在辅骨之上端。

谓犊鼻穴也。在膝髋下腑骨上侠解大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灸者可灸三壮。

股际骨空在毛中动下。经阙其名。尸骨空在解骨之后,相去四寸。是谓尸骨上八僇穴也。

扁骨有渗理赓,无髓孔,易髓无空。肩骨,谓尸问扁戾骨也。其骨上有渗灌文理归奏之,无别髓孔也。易,亦也。骨有空则髓有孔,骨若无孔髓亦无孔也。

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如息人之年数。次灸根骨,以年为壮数,尾穷谓之根骨。

视背俞陷者灸之,背胛\#8骨际有陷处也。举臂肩上陷者灸之,肩偶穴也。在肩端两骨问,手阳明踏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也。

两季胁之问灸之,京门穴,肾募也。在骼骨与腰中季胁本侠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阳辅穴也。在足外踝上辅骨前绝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虚七寸,足少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外踝上四寸。

足小指次指问灸之,侠溪穴也。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问本节前陷者中,足少阳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流当作留字。

踹下陷脉灸之,承筋穴也。在瑞中央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也,禁不可刺,可\#9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踹中央如外陷者中。

外踝后灸之,昆仑穴也。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者中,细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缺盆骨上切之坚动\#10如筋者灸之,经阙其名,当随其所有而灸之。

膺中陷骨问灸之,天突穴也。所在灸刺分壮,与前缺盆中者同法。掌束骨下灸之,阳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脐下关元三寸灸之,正在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云刺可入一寸二分者非。

毛际动脉灸之,以脉动应手为处,即气街穴也。膝下三寸分问灸之,三里穴也。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足阳明驸上动脉灸之,冲阳穴也。在足咐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问动脉,足阳明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全元起本足阳明下有灸之二字,并附上动脉是二穴,今王氏去灸之二字,则见\#11二穴,今于注中却存灸之二字,以阙疑耳。

巅上一灸之,百会穴也。在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犬所噙之处灸之三壮,即以犬伤病法灸之,犬伤而发寒热者,即以犬伤法三壮灸之。\(噙,古结切。\)凡当灸二十九处,伤食灸之。

伤食为病,亦发寒热,故灸。○新校正云:详足阳明不别灸,则有二十八处,疑王氏去上文灸之二字者非。

不已者,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数刺其俞而药之。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竟\#1外:顾本作『穴』。.非:原作『热』,据颇本改。

\#2乃:顾本作『冲脉』。\#3海:原作『每』,据顾本改。\#4踝:原脱,据文义补。

\#5五:顾本作『三』\#6上:顾本作『此』。\#7胛:原作『脾』,据顾本改。

\#8可:顾本『可』上有『若灸者』三字。\#9动:顾本作『痛』。

\#10见:顾本作『是』。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五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水热穴论篇黄帝问曰:少阴何以主肾?肾何以主水?岐伯对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

阴者,谓寒也。冬月至寒,肾气合应,故云肾者至阴也。水王于冬,故云至阴者盛水也。肾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云其本在肾,其末在肺也。肾气上逆,则水气客于肺中,故云皆积水也。

帝曰:肾何以能聚水而生病?岐伯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而从其类也。

关者,所以司出入也,肾主下焦,膀胱为府,主其分注,关窍二阴,故肾气化则二阴通,二阴阀则胃填满,故云肾者胃之关也。关闭则水积,水积则气停,气停则水生,水生则气溢,气水同类,故云关闭不利,聚水而从其类也。《灵枢经》曰:下焦溢为水。此之谓也。\(阀;音秘。\)

上下溢于皮肤,故为驸肿。驸肿者,聚水而生病也。上,谓肺。下,谓肾。肺肾俱溢,故聚水于腹中而生病也。

帝曰:诸水皆生于肾乎?岐伯曰:肾者牝藏也,牝,阴也。亦主阴位,故云牝藏。

地气上者属于肾,而生水液也,故日至阴。勇而劳甚则肾汗出,肾汗出逢于风,内不得入于藏府,外不得越于皮肤,客于玄府,行于皮裹,传为驸肿,本之于肾,名日风水。

勇而劳甚,谓力房也。劳勇汗出则玄府开,汗出逢风则玄府复闭,玄府闭已则余汗未出,内伏皮肤,传化为水,从风而水,故名风水。

所谓玄府者,汗空也。汗液色玄,从空而出,以汗聚于裹,故谓之玄府。府,聚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处者,是何主也?岐伯曰:肾俞五十七穴,积阴之所聚也,水所从出入也。尸上五行行五者,此肾俞。

背部之俞几有五行,当其中者,督脉气所发,次两傍四行皆足太阳脉气也。

故水病下为驸肿大腹,上为喘呼,水下居于肾,则腹至足而驸肿。上入于肺,则喘息贵急而大呼也。

不得外者,标本俱病,标本者,肺为标,肾为本。如此者,是肺肾俱水为病也。

故肺为喘呼,肾为水肿,肺为逆不得肺为喘呼气逆不得外者,以其主呼吸故也。肾为水肿者,以其主水故也。

分为相输,俱受者水气之所留也。分其居处以名之,则是气相输应。本其俱受病气,则皆是水所留也。留,\(力救切。\)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肾之街也,街,谓道也。腹部正俞几有五行,侠齐两傍,则肾藏足少阴脉有及冲脉气所发,次两傍则胃府足阳明脉气所发,此四行穴则伏菟之上也。\(菟,音兔。\)

三阴之所交结于脚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肾脉之下行也,名曰太冲。

肾脉与冲脉并下行循足,合而盛大,故日太冲。凡五十七穴者,皆藏之阴络,水之所客也。

经所谓五十七者,然尸上五行行五,则背脊当中行督脉气所发者,脊中、悬枢、命门、腰俞、长强当其处也。次侠督脉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有大肠俞、小肠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环俞当其处也。又次外侠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有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当其处也。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腹部正俞侠中行任脉两傍冲脉足少阴之会者,有中注、四满、气穴、大赫、横骨当其处也。次侠冲脉足少阴两傍足阳明脉气所发者,有外陵、大巨、水道、归来、气街当其处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足内踝之上有足少阴阴踏脉并循踹上行,足少阴脉有大锺、复溜、阴谷三穴,阴踏脉有照海、交信、筑宾三穴,阴踏既足少阴脉之别,亦可通而主之。兼此数之,犹少一穴。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不可灸,令人偿。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问,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问,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缪刺论》注并《热穴》注俱云刺入二寸,而《刺热》注、《气府》注并此注作二分,宜从二分之说。○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长强在脊肮端,督脉别络,少阴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此五穴者,并督脉气所发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少一穴,按《气府论》注十二椎节下有阳关一穴,若通数阳关,则不少矣。○次侠督脉两傍,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侠督脉两傍,去督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令灸三壮。小肠俞在第十八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中膂内俞在第二十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侠脊膂肿起肉,留十呼。白环俞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如大肠俞,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可入八分,不可灸。○此五穴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所谓肾俞者,则此也。又次外两傍,胃仓在第十二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正坐取之。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伏而取之。秩边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伏而取之。此五穴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次伏菟上两行,中注在齐下同身寸之五分两傍,相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五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同,《气府》注云侠中行方一寸,文异而义同。○四满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气穴在四满下同身寸之一寸,大赫在气穴下伺身寸之一寸,横骨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次外两傍穴,外陵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云:外陵在天枢下一寸。与此正同。○两傍,去冲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归来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寸,气街在归来下。○新校正云:按《气府》注、《刺热》注、《热穴》注云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眼上一寸,《刺禁》注云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一寸动脉应手,《骨空》注云在毛际两傍鼠误上。诸注不同,今备录之。○鼠误上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二寸。此五穴者,并足阳明脉气所发。水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壮。气街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余三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五壮。所谓肾之街者,则此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大钟在足内踝后街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跟后冲中,《刺疟》注、《刺腰痛》注作跟后街中动脉,此云内踝后,此注非。○足少阴络别走太阳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复溜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阴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照海在内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交信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跻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筑宾在内踝上端分中,阴维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阴谷在膝下内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阴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所谓肾经之下行名日太冲者,则此也。

帝曰:春取络脉分肉何也?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经脉常深,其气少,不能探入,故取络脉分肉问。帝曰:夏取盛经分胜何也?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气始长,脉瘦气弱,阳气留溢,新校正云:按别本留一作流。

热专分胜,内至于经,故取盛经分胜,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绝,谓绝破,令病得出也。

所谓盛经者,阳脉也。帝曰:秋取经俞何也?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将收杀,三阴已升\#1,故渐将收杀。

金将胜火,阳气在合,金王火衰,故云金将胜火。阴气初胜,湿气及体,以渐于雨\#2湿雾露,故云湿气及体。

阴气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写阴邪,取合以虚阳邪。阳气始衰,故取于合。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谓始\#3秋之治变。帝曰:冬取井荣何也?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肾方闭,阳气衰少,阴气坚盛,巨阳伏沉,阳脉乃去,去,谓下去。

故取井以下阴逆,取荣以实阳气。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实作遣,《甲乙经》、《千金方》作通。

故曰:冬取井荣,春不凯钮,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谓未冬之治变。

此之谓也。新校正云:按此与《四时刺逆从论》及《诊要经终论》义颇不同,与《九卷》之义相通。

帝曰:夫子言治热病五十九俞,余论其意,未能领别其处,愿闻其处,因闻其意。岐伯曰: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逆也。

头上五行者,当中行谓上星、自会、前顶、百会、后顶,次两傍谓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又次两傍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也。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一很,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自会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前顶在自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问陷者中,刺如自会法。百会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刺如上星法。后顶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自会法。然是五者皆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次两傍穴,五处在上星两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处后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络却在通天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络却后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处、通天各留七呼,络却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承光不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4两傍,临泣在头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目窗、正营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灵、脑空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脑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临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写胸中之热也。大杼在项第一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脉别络手足太阳三脉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并《气穴》注作七壮,《刺疟》注、《刺热》注作五壮。○膺俞者,膺中之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云门下一寸,乳上三肋问动脉应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阴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壮。缺盆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背俞即风门热府俞也,在第二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今《中诰孔穴图经》虽不名之,既日风门热府,即治热之背俞也。○新校正云:按王氏注《刺热论》云背俞未详何处,注此指名风门热府,注《气穴论》以大杼为背俞,三注不同者,盖亦疑之者也。

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写胃中之热也。气街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动脉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气街诸注不同,具前《水穴》注中。○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巨虚上康,足阳明与太阳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巨虚

下廉,足阳明与少阳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也。

云门、髁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写四支之热也。云门在巨骨下,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动脉应手,足太阴脉气所发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同《气穴》注作手太阴,《刺热》注亦作手太阴。○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验今《中诰孔穴图经》无髑骨穴,有肩髑穴,在肩端两骨问,手阳明踏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委中在足膝后屈处,胭中央约文中动脉,足太阳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按今《中诰孔穴图经》云:腰俞穴一名髓空,在脊中第二十一椎节下,主汗不出,足清不仁,督脉气所发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腰俞刺入二寸当作二分,已具前\#5《水穴》注中。

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写五藏之热也。俞傍五者,谓魄户、神堂、魂门、意合、志\#6室五穴,侠脊两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魄户在第三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壮,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魂门在第九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意舍在第十一椎下两傍,正坐取之,肄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7壮。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帝曰: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则生热也。

寒气外凝,阳气内郁,胜理坚致,玄府闭封,致则气不宣通,封则湿气内结,中外相薄,寒盛热生,故人伤于寒转而为热,汗之而愈,则外凝内郁之理可知,斯乃新病数日者也。\(致,驰二切。\)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五竟\#1升原作『成』,据顾本改。

\#2雨原作『下』,据显本改。\#3始原作『治』;据顾本改。

\#4次原作『刺』,据显本改。\#5前原作『兰』,据顾本改。

\#6志顾本作『五』。\#7三下『志』字仿此。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六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调经论篇黄帝问曰:余闻《刺法喜向,有余写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问?帝曰:愿尽闻之。岐伯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

神属心,气属肺,血属肝,形属脾,志属肾,以各有所宗,故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气津液,四支九窍,五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针经》曰:两神相薄,合而成形,常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三六先身生,是谓精。上焦开发,宣五谷味,需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胜理发泄,汗出胜理,是谓津。津之渗于空窍,留而不行者,为液也。十六部者,谓手足二,九窍九,五藏五,合为十六部也。三百六十五节者,非谓骨节,是神气出入之处也。《针经》曰:所谓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皆神气出入游行之所,非骨节也。言人身所有则多,所举则少,病生之数,何以论之?

岐伯曰:皆生于五藏也。谓五神藏也。夫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此成形。

言所以病皆生于五藏者何哉?以内藏五神而成形也。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藏。

志意者,通言五神之大几也。骨髓者,通言表裹之成化也。言五神通泰,骨髓化成,身形既立,乃五藏互相为有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五藏二字。

五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

隧,潜道也。经脉伏行而不见,故谓之经隧焉。血气者人之神,邪侵之则血气不正,血气不正,故变化而百病乃生矣。然经脉者,所以次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故守经隧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经隧作经渠,义各同\#1。

帝曰:神有余不足何如?岐伯曰: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心之藏也。《针经》曰: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也。悲,一为忧,误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云:悲,一为忧,误也。按《甲乙经》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忧。皇甫士安云:心虚则悲,悲则忧,心实则笑,笑则喜,夫心之与肺,脾之与心,互相成也。故喜发于心,而成于肺;思发于脾,而成于心,一过其节则二藏俱伤。杨上善云:心之忧,在心变动也。肺之忧,在肺之志。是则肺主秋,忧为正也。心主于夏,变而生忧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邪客于形,洒淅起于毫毛,未入于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

并,谓并合也。未与邪合,故日未并也。洒淅,寒貌也,始起于毫毛,尚在于小络,神之微病,故命日神之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洒淅作凄厥,《太素》作洫沂。杨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日沂。谓邪气入于胜理,如水逆流于洫。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神有余,则写其小络之血,出血勿之深斥,无中其大经,神气乃平。

邪入小络,故可写其小络之脉出其血,勿深推针,针深则伤肉。以邪居小络,故不欲令针中大经也。络血既出,神气自平。斥,推也。小络,孙络也。《针经》曰:经脉为裹,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平,谓平调也。○新校正云:详此注引《针经》日与《三部九侯论》注两引之,在彼云《灵枢》,而此曰《针经》,则王氏之意指《灵枢》为《针经》也。按今《素问》注中引《针经》者多《灵枢》之文,但以《灵枢》,今不全,故未得尽知也。

神不足者,视其虚络,按而致之,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

但通经脉令其和利,抑按虚络令其气致,以神不足,故不欲出血及泄气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按作切,利作和。

帝曰:刺微奈何?覆前初起于毫毛,未入于经络者。岐伯曰: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于不足,神气乃得复。

按摩其病处,手不释散,着针于病处,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气内朝于针,移其人神气令自充足,则微病自去,神气乃得复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移气于足,无不字。杨上善云:按摩,使气至于踵也。

帝曰:善。气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

肺之藏也。肺藏气,息不利则喘。《针经》曰:肺气虚,则鼻息利少气,实则喘喝胸凭仰息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皮肤微病,命日白气微泄。肺合皮,其色白,故皮肤微病,命日白气微泄。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写其经隧,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不足,则补其经隧,无出其气。

气,谓荣气也。针写若伤其经,则血出而荣气泄脱,故不欲出血泄气,但写其卫气而已。针补则又宜馑闭穴俞,然其卫气亦不欲泄之。○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经隧者,手太阴之别,从手太阴走手阳明,乃是手太阴向手阳明之道,欲道藏府阴阳,故补写皆从正经,别走之络,写某阴经,别走之路,不得伤其正经也。

帝曰:刺微奈何?覆前白气微泄者。岐伯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精气自伏,邪气散乱,无所休息,气泄胜理,真气乃相得。

亦谓按摩,其病处也,革,皮也。我将深之,适人叉革者,谓其深而浅刺之也。如是胁从,则人怀惧色,故精气潜伏\#2也。以其调适于皮,精气潜伏,邪无所据,故乱散而无所休息,发泄于胜理也。邪气既泄,真气乃与皮腆相得矣。○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革,改也。夫人闻乐至,则身心听悦,闻痛及体情铃改异,听悦则百体俱纵,改革则情志铃拒,拒则邪气消伏。

帝曰:善。血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肝之藏也。《针经》曰:肝藏血,肝气虚则恐,实则怒。○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经》及《太素》同。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孙络外\#3溢,则经有留血。络有邪,盛则入于经,故云孙络外溢,则经有留血。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写其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视其虚经内针其脉中,久留而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

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脉盛满则血有余,故出之。经气虚则血不足,故无令血泄也。久留疾出,是谓补之。《针解论》曰:徐而疾则实。义与此同。

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于经,以成其疾。

血络满者,刺按出之,则恶色之血,不得入于经脉。帝曰:善。形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腹胀泾没不利,不足则四支不用。

脾之藏也。《针经》曰:脾气虚则四支不用,五藏不安;实则腹胀泾波不利。泾,大便。波,小便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泾作经,女人月经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肌肉蠕动,命日微风。邪薄肉分,卫气不通,阳气内鼓,故肉蠕动。○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蠕作溢,《太素》作濡。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写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并谓之经络。

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取分肉问,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而充皮肤,肥胜理而司开阖,故肉蠕动即取分肉问,但开肉分以出其邪,故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复旧而邪气尽。索,散尽也。

帝曰:善。志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

肾之藏也。《针经》曰:肾藏精,精含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胀,谓胀起。厥,谓逆行上冲也。足少阴脉下行,令气不足,故随冲脉逆行而上冲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骨节有动。肾合骨,故骨有邪薄,则骨节院动,或骨节之中,如有物鼓动之也。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写然筋血者,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写然筋血者,出其血。杨上善云:然筋,当是然谷下筋。再详诸处引然谷者,多云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误作筋字。

不足则补其复溜。然,谓然谷,足少阴荣也,在内踝之前大骨之下陷者中,血络盛则泄之,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复溜,足少阴经也,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帝曰:刺未并奈何?岐伯曰:即取之,无中其经,邪所乃能立虚。不求穴俞,而直取居邪之处,故云即取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邪所作以去其邪。

帝曰:善。余已闻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岐伯曰:气血以并,阴阳相倾,气乱于卫,血逆于经,血气离居,一实一虚。

卫行脉外,故气乱于卫,血行经内,故血逆于经,血气不和,故一虚一实。

血并于阴,气并于阳,故为惊狂。气并于阳,则阳气外盛,故为惊狂。

血并于阳,气并于阴,乃为艮中。气并于阴,则阳气内盛,故为热中。贝,热也。

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惋善怒。血并于下,气并于上,乱而喜忘。

上,谓鬲上。下,谓鬲下。帝曰:血并于阴,气并于阳,如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岐伯曰: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泣,谓如雪在水中,凝住而不行去也。

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气并于血则血少,故血虚,血并于气则气少,故气虚。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今夫子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无实乎?岐伯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气并于血则血无,血并于气则气无。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今血与气相失,故为虚焉。

气并于血,则血失其气,血并于气,则气失其血,故日血与气相失。

络之与孙脉俱输于经,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帝曰:实者何道从来?虚者何道从去?虚实之要,愿闻其故。岐伯曰:夫阴与阳皆有俞会,阳注于阴,阴满之外,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日平人。

平人,谓平和之人。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帝曰:风雨之伤人奈何?岐伯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于皮肤,传入于孙脉,孙脉满则传入于络脉,络脉满则输于大经脉,血气与邪并客于分胜之问,其脉坚大,故曰实,实者外坚充满,不可按之,按之则痛。帝曰:寒湿之伤人奈何?岐伯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经》及《太素》云皮肤收,无不字。

肌肉坚紧,荣血泣,卫气去,故日虚。虚者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聂,谓聂皱。辟,谓辟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摄辟,《太素》作摄辟。

帝曰:善。阴之生实奈何?实,谓邪气盛也。岐伯曰: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之,故日实矣。

新校正云:按《经》云: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疑剩喜字。帝曰:阴之生虚奈何?

虚,谓精气夺也。岐伯曰:喜则气下,悲则气消,消则脉虚空;因寒饮食,寒气黑满,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动藏。

则血泣气去,故日虚矣。帝曰:经言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余已闻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经言,谓上古经言也。岐伯曰:阳受气于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问,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于外,故寒栗。

栗,谓振栗也。帝曰:阴虚生内\#4热奈何?岐伯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院不通,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下焦不通。

胃气热,热气黑胸中,故内热。甚用其力,致劳倦也。贵役不食,故谷气不盛也。

帝曰:阳盛生外热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胜理闭塞,玄府不通,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玄府二字。

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外伤寒毒,内薄诸阳,寒外盛则皮肤收,皮肤收则胜理密,故卫气蓄聚,无所流行矣。寒气外薄,阳气内争,积火内翻,故生外热也。

帝曰:阴盛生内寒奈何?岐伯曰:厥气上逆,寒气积于胸中而不写,不写则温气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脉不通,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胜理不通。

其脉盛大以涩,故中寒。温气,谓阳气也。阴逆内满,则阳气去于皮外也。

帝曰:阴与阳并,血气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经隧,取血于营,取气于卫,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

营主血,阴气也。卫主气,阳气也。夫行针之道,叉先知形之长短,骨之广狭,循《三备》法通计身形,以施分寸,故日用形也。四时多少高下,具在下篇。

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写奈何?岐伯曰:写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谓大写,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言欲开其穴,而泄其气也。切,谓急也,言急出其针也。《针经论\#5》曰: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也。大气,谓大邪气也。屈,谓退屈也。

帝曰:补虚奈何?岐伯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出针入,针空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气候时,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动无后时。莫病,谓无病也。缪刺者,刺络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痛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巨刺者。刺经豚。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六竟\#1同:顾本作『通』。

\#2伏:原作『代』,据顾本改。\#3外:原作『水』,据王注改。

\#4内:原作『日』,据顾本改。\#5针经论:顾本作『针解篇』。

\#6也:顾本作『脉』。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缪刺论篇黄帝问曰:余闻缪刺,未得其意,何谓缪刺?

缪刺,言所刺之穴,应用如纰缪纲纪也。岐伯对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藏,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

病在血络,是谓奇邪。○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大络,十五络也。

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俞,命日缪刺。

四末,谓四支也。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岐伯曰: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病易且移。

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先病者,谓彼痛未止,而此先病以承之。

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日缪刺。络,谓正经之傍支,非正别也,亦兼公孙、飞扬等之别络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非正别也,按本论邪客足太阴络,令人腰痛注引从牌合阳明,上络哑,贯舌中乃太阴之正也,亦是兼脉之正,安得谓之非正别也。

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以其络之别者,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走于心包,故邪客之,则病如是。

无积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然骨之前,然谷穴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阴荣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此多见血,令人立饥欲食。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言痛在左,取之右,痛在右,取之左,余如此例。

病新发者,取五日已。素有此病而新发,先刺之五日,乃愈\#1已。

邪客于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干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以其脉循手表出臂外,上肩入缺盆,布擅中,散络心包;其支者,从膻中上出缺盆上项,又心主其舌,故病如是。

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谓关冲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手皆刺之,故言各一痏。痏,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

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数日已。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以其络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别走少阳,其支别者,循经上睪结于茎,故令人卒疝暴痛。睪,阴九也。

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谓大敦穴,足大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厥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以其经之正者,从脑出别下项;支别者,从膊内左右别下。又其络自足\#2上行,循背上头。故头项肩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其支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王氏云经之正者,正当作支。

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立已。谓至阴穴,太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已,刺外踝下三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谓金门穴,足太阳邮也,在外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胱,胸中热,以其经自肩端入缺盆,络脉,其支别者,从缺盆中直而上颈,故病如是。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商阳穴,手阳明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商阳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后,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是人手之本节踝也。

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随日数也。月半已前谓之生,月半以后谓之死,亏满而异也。邪客于足阳娇之脉,令人目痛从内毗始,以其脉起于足,上行至头而属目内毗,故病令人目痛从内毗始也。何以明之?《八十一难经》曰:阳踏脉者,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针经》曰:阴跻脉入鼾属目内毗,合于太阳阳踏而上行。寻此则至于目内毗也。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谓申脉穴,阳踏之所生也,在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外踝下五分。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人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此少阴之络也。○新校正云:详血脉出血,脉字疑是络字。

刺足驸上动脉。谓冲阳穴,胃之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主腹大不嗜食。以腹胀满,故取之。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见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谓大敦穴,厥阴之井也。

善悲惊不乐,刺如右方。善悲惊不乐,亦如上法刺之。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以其经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又其络支别者,入耳会于宗脉,故病令人耳聋时不闻声者。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立闻。亦同前商阳穴。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刺可入\#3一分,留三呼,灸可三壮\#4。古经脱简,无络可寻。恐是刺小指爪甲,与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阴络会于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谓少冲,手少阴之井,刺可入一分,留一呼,灸者可一壮。○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冲穴,按《甲乙经》: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咙,出耳后,合\#5少阳完骨之下。

如是则安得不刺中冲,而疑为少冲也。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不时闻者,络气已绝,故不可刺。

耳中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死生为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痏数,针过其日数则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

言所以约月死生为数者何?以随气之盛衰也。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渐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瘠,渐少之。

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不及也。邪客于足阳明之经,令人凯钮上齿寒,以其脉起于鼻交类中,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康,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故病令人凯蛆上齿寒也。复以其脉左右交于面部,故举经脉之病,以明缪处之类,故下文云:○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与《甲乙经》阳明之经作阳明之络。

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中当为大,亦传写中大之误也。据《灵枢经》、《孔穴图经》中指次指爪甲上无穴,当言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厉兑穴,阳明之井,不当更有次指二字也。厉兑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盖以大指次指为中指,义与王注同。下文云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亦谓此穴也。厉兑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不得息,咳而汗出,以其脉支别者从目兑毗下大迎,合手少阳于颁,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鬲络肝属\#6胆循胁,故令人胁痛,咳而汗出。\(颌,之六切。\)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谓窍阴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窍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复刺如法。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嗑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以其经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又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侠舌本,故病令人哑干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贵上也。贵,谓气奔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贵上为气奔者非,按《难经》胃为贵门。杨操云:贵,鬲也。是气上走鬲上也。经既云气上走,安得更以贵为奔上之解\#7□

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瘠,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谓涌泉穴,少阴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蜷指宛宛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哑中肿,不能内唾,时不能出唾者,刺\#8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阴之络也,以其络并大经\#9喉咙,故尔刺之。此二十九字,本错简入(【在邪客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前,今迁于此。○新校正云:详王注以其络并大经循喉咙差互。按《甲乙经》足少阴之络,并经上走心包少阴之经,循喉咙。今王氏之注,经与络交互,当以《甲乙经》为正也。

邪客于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纱,不可以仰息,足太阴之络,从□合阳明,上贯尸骨中,与厥阴少阳结于下髅,而循尸骨内入腹,上络哑贯舌\#10中,故腰痛则引少腹,控于炒中也。炒,谓季胁下之空软处也。受邪气则络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刺腰痛篇》中无息字。○新校正云:详王注云足太阴之络,按《甲乙经》乃太阴之正,非络也。王氏谓之络者,未详其旨。

刺腰尻之解,两肿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为疮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问曰解,当中有腰俞,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作二分,《刺热论》注作二分,《水穴篇》注作二分,《热穴篇》注作三\#11寸,《甲乙经》作二寸。○留七呼,注\#12与经同。《中诰孔穴经》云:左取右,右取左,穴当中,不应尔也。次腰下侠尸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髅注与经同,是足太阴厥阴少阳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肿,谓两解肿也。腰俞髁伸,皆当取之也。○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阴之络,并刺法一项,已见《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详,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别按全元起本旧无此三字,王氏颇知腰俞无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旧无。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以其经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肿,合蝈中,故病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引胁而痛下,更云内引心而痛。

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脊,疾按之应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从项始数脊椎者,谓从大椎数之,至第二椎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内循脊两傍,按之有痛应手,则邪客之处也,随痛应手深浅,即而刺之。邪客在脊骨两傍,故言刺之傍也。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留于枢中痛,□不可举,以其经出气街,绕髦际,横入□厌中,故痛令人留于□枢,后痛解不可举。枢,谓□枢。

刺枢中以毫针,寒则久留针,以月死生为数,立已。□枢之后,则环姚穴也,正在牌枢后,故言刺□枢后也。环姚者,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13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毫针者,第七针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环跳在胖枢中,《气穴论》云:在两□厌分中,此经云刺枢中,而王氏以谓□枢之后者,误也。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则缪刺之。正言也。经不病则邪在络,故缪刺之。若经所过有病,是则经病,不当缪刺矣。

耳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手阳明,谓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叶者也,是谓商阳。据《中诰孔穴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合谷、阳溪、偏历四穴,并主耳聋。今经所指,谓前商阳,不谓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脉,手阳明脉,正当听会之分,刺\#14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齿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据《甲乙》、《流\#15注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二问、三问、合谷、阳溪、偏历、温留七穴,并主齿痛。手阳明脉贯颊入下齿中,足阳明脉循鼻外入上齿中也。\(龋,丘禹切。\)邪客于五藏之问,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缪刺之于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视其脉,出其血,问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脉者、则刺之如此数。缪传引上齿,齿唇寒痛,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若病缪传而引上齿,齿唇寒痛者,刺手背阳明络也。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瘠,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瘠,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谓第二指厉兑穴也。手大指次指,谓商阳穴,手阳明井也。《针经》曰:齿痛不恶清饮,取足阳明。恶清饮,取手阳明。○新校正云:详前文邪客足阳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误剩次指二字,当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络皆会于耳中,上络左角,手少阴,真心脉。足少阴,肾脉。手太阴,肺脉。足太阴,脾脉。足阳明,胃脉。此五络皆会于耳中,而出络左额角也。

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或曰尸厥,言其卒冒问而如死尸,身脉犹如常人而动也。然阴气盛于上,则下气重\#16上而邪气逆,邪气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五络闭结而不通,故其状若尸也。以是从厥而生,故或日尸厥。

刺其足大指内侧爪甲上,去端如韭叶,谓隐白穴,足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后刺足心,谓涌泉穴,足少阴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后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瘠,谓第二指足阳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厉兑穴法。

后刺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谓少商穴,手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后刺手心主,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刺手心主,详此五络之数,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络。未会王冰相随注之,不为明辨之旨也。

少阴锐骨之端各一瘠,立已。谓神门穴,在掌后锐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阴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17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不已,以竹管吹其两耳,言使气入耳中,内助五络,令气复通也。当内管入耳,以手密厚之,勿令气泄,而极吹之,气蹙然,后络脉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隐居云:吹其左耳极三度,复吹其右耳三度也。

鬓其左角之发方一寸墦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左角之发,是五络血之余,故衅之。墦治,饮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药,势又炎上而内走于心,心主脉,故以美酒服之。\(鬓,音易。\)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四时刺逆从论篇厥阴有余病阴痹,痹,谓痛也。阴,谓寒也。有余,谓厥阴气盛满。故阴发于外,而为寒痹。○新校正云:详王氏以痹为痛,未通。

不足病生热痹。阴不足,则阳有余,故为热痹。滑则病狐疝风,涩则病少腹积气。

厥阴脉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又其络支别者,循经上睪结于茎,故为狐疝少腹积气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与狐同,故曰孤\#18疝。一日狐疝,谓三焦孤府为疝,故日孤疝。

少阴有余病皮痹隐斡,不足病肺痹。肾水逆连于肺母故也。足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有余病皮痹隐秒,不足病肺痹也。

滑则病肺风疝,涩则病积没血。以其正经入肺贯肾络膀胱,故为肺疝及积波血也。

太阴有余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19。脾主肉,故如是。滑则病脾风疝,涩则病积心腹时满。

太阴之脉入腹属脾络胃,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故为脾疝心腹时满也。

阳明有余病脉痹,身时热,不足病心痹。胃有余则上归于心,不足则心下痹,故为是。

滑则病心风疝,涩则病积时善惊。心主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鬲,历络三焦,故为心疝时善惊。

太阳有余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肾痹。太阳与少阴为表裹,故有余不足皆病归于肾也。

滑则病肾风疝,涩则病积善时巅疾。太阳之脉交于巅上,入络脑,下循膂络肾,故为肾风及巅病也。

少阳有余病筋痹胁满,不足病肝痹。少阳与厥阴为表裹,故病归于肝。

滑则病肝风疝,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肝主筋,故时筋急。厥阴之脉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别者,从目系下颊裹,故目痛。

是故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

帝曰:余愿闻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气始开,地气始泄,冻解冰释,水行经通,故人气在脉。夏者,经满气溢,入孙络受血,皮肤充实。长夏者,经络皆盛,内溢肌中。秋者,天气始收,胜理闭塞,皮肤引急。

引,谓牵引以缩急也。冬者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藏。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

得气而调,故不乱。帝曰:逆四时而生乱气奈何?岐伯曰:春刺络脉,血气外溢,令人少气;

血气溢于外,则中不足,故少气。○新校正云:按自春刺络脉至令人目不明,与《诊要经终论》义同文异,彼注甚详于此,彼分四时,此分五时,然此有长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时各阙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肤之分也。

春刺肌肉,血气环逆,令人上气;血逆气上,故上气。○新校正云:按经阙春刺秋分。

春刺筋骨,血气内着,令人腹胀。内着不散故胀。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传;

血气竭少,故解仿然不可名之也。解传,谓寒不寒,热不热,壮不壮,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夏刺肌肉,血气内却,令人善恐;却,闭也。血气内闭,则阳气不通,故善恐。

夏刺筋骨,血气上逆,令人善怒。血气上逆,则怒气相应,故善怒。○新校正云:按经阙夏刺秋分。

秋刺经脉,血气上逆,令人善忘;血气上逆,满于肺中,故善忘。秋刺络脉,气不外行,新校正云:按别本作血气不行○全元起本作气不卫外,太素同。

令人卧不欲动;以虚甚故。○新校正云:按经阙秋刺长夏分。秋刺筋骨,血气内散,令人寒栗。

血气内散,则中气虚,故寒栗。冬刺经脉,血气皆脱,令人目不明;

以血气无所营故也。冬刺络脉,内气外泄,留为大痹;冬刺肌肉,阳气竭绝,令人善忘。

阳气不壮,至春而竭,故善忘。○新校正云:按经阙冬刺秋分凡此四时刺者,大逆之病,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经之病。

不可不从也。反之一则生乱气相淫病焉。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故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生,以从为逆,正气内乱,与精相薄,必审九候,正气不乱,精气不转!

不转,谓不逆转也。帝曰:善。刺五藏,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诊要经终论》曰:中心者环死。《刺禁论》曰: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诊要经终论》阙而不论。《刺禁论》曰;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语作欠。

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诊要经终论》曰:中肺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中肾六日死,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三日死\#20。其动为吞。

《诊要经终论》曰:中脾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吞。然此三论,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动变不同,传之误也。

刺伤人五藏皴必死,其动则依其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变,谓气动变也。中心下至此,并为逆从,重文也。

标本病传论篇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论篇》前。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复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故日有其在摔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一求乞计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体,则逆从皆可,施铃中焉。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道不撰惑,识断深明,则无问于人,正行皆当。

不知标本,是谓妄行。识犹褊浅,道朱高深,举且见违,故行多妄。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着之至也。言别阴阳,知逆顺,法明着,见精微,观其所举则小,寻其所利则大,以斯明着,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贯多,举浅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圣人之道,孰能至于是耶?故学之者,犹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虽事极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浅近,而悉贯之。然标本之道,虽易可为言,而世人识见无能及者。

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本先病,标后病,铃馑察之。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本而标之,谓有先病复有后病也。以其有余,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也。标而本之,谓先发轻微缓者,后发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标,后治其本也。

谨察问甚,以意调之,问,谓多也。甚,谓少也。多,谓多形证而轻易。少,谓少形证而重难\#21也。以意调之,调审量标本不足有余,非谓拾法而以意妄为调之也。

问者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并,谓他脉共受邪气而合病也。独,为一经受病而无异气相参也。并甚则相传,传急则亦死。

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藏真通于心,故心先痛。一日而咳,心火胜金,传于肺也。肺在变动为咳故尔。

三日胁支痛,肺金胜木,传于肝也。以其豚循胁肋故如是。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肝木胜土,传于脾也。脾性安镇,木气乘之,故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三日不已死。以胜相伐,唯弱是从,五藏四伤,岂其能久,故为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谓正子午之时也。或言冬夏有异,非也。昼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大气入藏,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经》曰:病先发于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闭塞不通,身病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详《素问》言其病,《灵枢》言其藏,《甲乙经》及并《素问》、《灵枢》二经之文,而病与藏兼举之。

肺病喘咳,藏真高于肺而主息,故喘咳。三日而胁支满痛,肺传于肝。

一日身重体痛,肝传于脾。五日而胀,自传于府。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于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于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于申,与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于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于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于寅,与孟月等也。

肝病头目眩,胁支满,藏真散于肝,脉内连目胁,故如是。三日体重身痛,肝传于肺。

五日而胀,自传于府。三日腰脊少腹痛,经酸,谓胃传于肾。以其脉起于足,循端内出胭内康,上股内后康,贯脊属肾络膀胱,故如是也。腰为肾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日中。夏早食。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谓早于食时,则卯正之时也。

脾病身痛体重,藏真濡于脾,而主肌肉故尔。一日而胀,自传于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经酸,胃传于肾。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自传于府及之胎也。\(胎,音吕。\)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谓申后二十五刻。晏食,谓寅后二十五刻。肾病少腹腰脊痛,腑酸,藏真下于肾,故如是。

三日背胎筋痛,小便闭,自传于府。○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之胎膀胱,是自传于府,及之胎也。

三日腹胀,膀胱传于\#22小肠。○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23:三日上之心,心胀。

三日两胁支痛,府传于藏。○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三日之小肠,三日上之心。今云两胁支痛,是小肠府传心藏而发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哺。大晨,谓寅后九刻大明之时也。晏哺,谓申后九刻向昏之时也。

胃病胀满,以其脉循腹,故如是。五日少腹腰脊痛,腑酸,胃传于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自传于府及之胎也。五日身体重,膀胱水府传于脾也。○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及《甲乙经》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传心,为相胜而身体重,今王氏言传脾者误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后,夏日跌。夜半后,谓子后八刻丑正时也。日映,谓午后八刻未正时也。映,徒结切。

膀胱病小便闭,以其为津液之府,故尔。五日少腹胀,腰脊痛,腑酸,自归于藏。

一日腹胀,肾复传于小肠。一日身体痛,小肠传于脾。○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公..一日上之心。是府传于藏也。《甲乙经》作之脾,与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鸡呜,夏下哺。鸡呜,谓早鸡呜,丑正之分也。下哺,谓日下于哺时,申之后五刻也。

诸病以次是\#24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缓传者,有急传者,缓者或一岁二岁三岁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则此类也。寻此病传之法,皆五行之气,考其日数,理不相应。夫以五行为纪,以不胜之数传于所胜者,谓火传于金,当云一日,金传于木当云二日,木传于。土当云四日,土传于水当云三日,水传于火当云五日也。若以己胜之数传于不胜者,则木三日传于土,土五日传于水,水一日传于火,火二日传于金,金四日传于木,经之传日,似法三阴三阳之气。《玉机真藏论》曰:五藏相通,移阶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传而当死。此与同也。虽尔,犹当临病详视日数,方悉是非。

间一藏止,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止字。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

问一藏止者,谓隔过前一藏而不更传也。则谓木传土,土传水,水传火,火传金,金传木而止,皆问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谓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胜之气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胜则不能为害,于彼所生则父子无克伐之期,气顺以行,故刺之可矣。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竟\#1愈:顾本作『尽』。\#2足:原作『从』,据顾本改。

\#3入:顾本『入』下有『同身寸之』四字。下同。\#4灸可三壮:顾本作『若灸者可灸三壮』。下同。

\#5合:原脱,据顾本补。\#6属:原脱,据顾本补。\#7解:顾本『解』下有『邪』字。

\#8刺:疑『刺』上脱『缪』字。\#9经:据王注『经』下疑脱『循』字。

\#10舌:原作『肩』,据顾本改。\#11三:顾本作『二』。

\#12注:顾本作『主』。下同。\#13二:顾本作『二十』。

\#14刺:原脱,据顾本补。\#15流:原作『经』,据顾本改。

\#16重:顾本作『黑』。\#17七:顾本作『三』。\#18孤:原作『狐』,据顾本改。下同。

\#19痹:原脱,据顾本补。\#20死:原脱,据顾本补。\#21难:原作『中』,据顾本改。

\#22于:原脱,据顾本补。\#23一万:原脱,据顾本补。\#24是:『是』字疑衍。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八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天元纪大论篇黄帝问曰: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思忧恐。

御,谓临御。化,谓生化也。天真之气无所不周,气象虽殊,参应一也。○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云喜怒悲忧恐,二论不同者,思者脾也,四藏皆受成焉,悲者胜怒也,二论所以互相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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